“1+4” 專項行動創新案例|從消極對待到主動履行 “兩站兩機制”重塑企業“信用觀”
來源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訪問次數 : 發布時間: 2022-10-09
編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今年3月啟動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是江蘇法院深入貫徹中央、省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無錫法院堅持把專項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以“暖企”行動為牽引,以“助企”“護企”“惠企”“安企”行動為支撐,為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社會信用總體水平持續提升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推動全市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 專項行動進一步取得實效,及時總結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推廣各法院工作經驗,充分發揮先進工作機制及優秀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無錫中院微信公眾號陸續發布“1+4”專項行動創新工作典型案例,以供學習交流,敬請關注。
從消極對待到主動履行
“兩站兩機制”重塑企業“信用觀”
“企業經營情況怎樣?有新訂單嗎?……你們在浙江瑞安法院有被執行案件,情況清楚嗎?……嗯,標的額不高,還是要想辦法盡快解決,不能影響你們生產。”在無錫某機車部件有限公司,錫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華偉邊問邊記,完成了一份筆錄。
該機車部件公司張總告訴華偉,公司因各種影響一度舉步維艱,現在稍有好轉,但資金鏈還是相當緊張。因此前一筆貨款結算問題,與浙江瑞安某公司產生糾紛,該機車部件公司對當地法院判決存有疑慮,因此對待執行也較為消極。
這家機車部件公司正是錫山區970家失信企業的一個縮影,這些失信企業大部分被錫山法院執行納失,還有近20%被省外法院納失。錫山區信用辦前期已進行了全面摸排,并完成了這970家企業的《失信被執行人(企業)信息摸底表》,對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有了大體了解。
然而,現實中企業被執行納失的原因很多,僅用資產和經營狀況來評判企業有無履行能力,不能涵蓋全部情況。在分析了失信企業的整體情況后,錫山法院決定“自我加壓”,在《信息摸底表》基礎上,對每家失信企業額外完成一次線下執行:前往屬地村委、街道等基層組織進行調查,任務中完成一份調查筆錄、拍攝一段現場視頻。
實地走訪的效果果然明顯。在與該機車部件公司溝通過程中,華偉得知公司只有這一起執行案件,但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后,負面效應已經產生,產品銷售已受影響。華偉向該公司負責人詳細說明納失的嚴重后果后,張總稍加思索,便下定決心盡快籌資,履行債務,爭取早日解除失信。
不久后,該機車部件公司向華偉反饋,他們的債務已經履行完畢,瑞安法院刪除了公司的失信信息,并出具了結案通知書。
排查以來,錫山法院已經完成了768家失信企業的修復和退出,其中28家與該機車部件公司存在同樣情況的涉省外法院納失企業在勸導下主動履行債務,失信記錄被刪除,成功“脫黑”。
△錫山法院召開企業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暨切實解決執行難部門協作聯席會議。
由區信用辦全面摸底,加之區法院實地調查,這種錫山首創的“雙軌制”摸排模式是省高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背景下,錫山法院“兩站兩機制”司法實踐中的機制之一。
“雙軌制”摸排啟動以來,錫山失信企業的信用治理率已達82.05%,居全市第一。“雙軌制”摸排重在“脫黑”,而“兩站兩機制”中的另一機制——“全流程預警幫扶”則重在預防:在信用修復前嵌入正向激勵環節,建立起“風險告知-失信預警-信用幫扶-信用修復”的全流程信用預警幫扶機制,鼓勵當事人積極主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從而有效控制失信企業的增量。
截至9月底,錫山法院已累計發出各類風險告知書355份,幫扶企業77家,納失企業數量相較去年同期銳減96%。
除“兩機制”外,“兩站”的設立同樣意義顯著。今年3月,錫山法院在東港鎮政府設立了全省首個“信用修復輔導工作站”,同步掛牌成立“助企服務站”。創新采用法院執行局和屬地人民法庭共同發力方式,在開展嚴重失信主體專項治理工作的同時,以訴源治理為發力點,對涉訴企業加大協調、調解力度,從源頭上防范失信行為發生。
“信用修復”不是“信用數據修改”,錫山法院以“兩站兩機制”為依托,將司法實踐的重點從失信懲戒轉為失信修復以及守信激勵,通過法院引導,實質性重塑市場主體的“信用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