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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關于委托交通銀行代扣代繳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及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魯政發〔2006〕92號文件的通知》
文號:青勞社〔2005〕123號、青政發〔2006〕42號
政策解讀:
1. 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如何辦理參保繳費和停保手續?
答:青島市內三區靈活就業人員,可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交通銀行指定網點辦理委托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終止委托的手續。其他區、市靈活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或停保手續。
2. 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險種是如何規定的?
答: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應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3 .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基數是如何規定的?
答: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應以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其中,對按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困難的,可申請按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或60%作為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