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政策:《關于鼓勵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意見》
文號:青政辦字〔2013〕117號
政策解讀:
1.什么是新型農村社區?
答:新型農村社區是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以城鎮化理念建設農村,以現代產業體系支撐農村,以公共服務均等化覆蓋農村,將若干自然村落統一規劃、集中建設而形成的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
2.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如何界定?
答:指青島市黃島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即:一區四市)轄區,分布于城市規劃區之外,主要通過建新拆舊定向安置農民,利用原有村莊復墾后結余土地指標有償使用籌集建設資金的社區。
3.企業參與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建設享受哪些政策?
答:(1)建設農民安置房和公共事業用房的,市和區(市)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要降低收費標準;對社區建設騰出的土地,在原址進行商業開發的,免受政府性基礎設施配套費;對社區騰退的建設用地出讓,免收政府性基金,出讓金全部返還所在鎮用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實現的地方稅收,優先保障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建設。各區、市要分別設立登記臺帳,建立統計審核制度,依法依規抓好落實。
(2)對平度市、萊西市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建設實施掛鉤結余土地指標有償使用收益預撥付政策,以每畝30萬元收益為基準,分別在社區主體工程達到正負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原村莊復墾驗收合格后按比例撥付資金。對不能按期完成村莊復墾驗收的,扣回市級預撥資金。
(3)以建設農民安置房戶均90平方米為基準,對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給予一定補貼。
(4)對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建設項目,經投資收益分析后確認虧損的,參考掛鉤結余土地指標數量,對投資企業給予相應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4.鼓勵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特色產業園區建設的政策有哪些?
答:鼓勵企業與社區合作,按照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的原則,規劃建設社區特色產業園區,為社區可持續發展和增加居民收入提供產業支撐。每建成一個符合規劃、達到標準的社區特色產業園區,經驗收合格后,市級財政補助社區200萬元,區、市財政按同等比例配套。
5.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有哪些?
答:企業通過BT(建設—轉讓)、BOT(建設—經營—轉讓)、BOO(建設—擁有—經營)等形式,參與新型農村社區道路、給排水、電力、通訊、供氣、供暖、垃圾及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各級各部門要整合涉農項目資金給予相應支持;企業因地制宜為新型農村社區提供節約型能源熱源的,按現行國家政策享受節能補貼。
6.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的政策有哪些?
答:鼓勵企業與社區合作,建設社區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托幼、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和便民超市、集貿市場、餐飲、洗浴、金融、通信等經營性服務設施。每建成一個符合規劃、達到標準的社區服務中心,經驗收合格后,市級財政補助社區200萬元,區、市財政按同等比例配套。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服務中心主體工程達到正負零時即可兌現該項補貼,對驗收不合格的,從結余土地指標有償轉讓收益中扣除該項補貼。
7.企業捐建新型農村社區公益事業設施的政策是什么?
答:企業通過符合規定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建新型農村社區公益事業設施的,其捐建支出在企業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企業參與整鎮連片開發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政策是什么?
答:鼓勵企業與鎮、街道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整合農村資源要素,系統開發建設居住區、工業區、商貿區、農業區和生態區,統籌解決農村住房、產業發展、農民就業和生態建設等問題。對企業總投資20億元以上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從開工建設之日起,每完成投資10億元,經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后,給予相應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9.企業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提供投融資服務的政策有哪些?
答:(1)建立銀行支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貸款規模與政府性資金存放掛鉤機制;
(2)對為傳統農村集聚類社區建設提供融資擔保的公司,經市金融工作辦認定后給予相應的財政資金獎勵;
(3)對支持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承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居民房屋所有權和林權擔保融資業務的銀行給予相應的風險補償。
10.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貸款貼息政策是什么?
答:對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以及特色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后期開發的重點項目建設貸款,經市農委會同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辦認定后,按基準貸款利率給予貸款主體相應的貼息補助,單個貸款主體最高貼息不超過100萬元。
11.《關于鼓勵企業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意見》中涉及的市級財政獎勵和補助資金兌現辦法是什么?
答:由市農委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市級財政獎勵和補助資金具體使用計劃,經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按規定渠道下撥資金,由新型農村社區所在鎮級政府兌現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