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政策:《關于進一步做好駐青軍隊文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號:青住金字〔2011〕26號
政策解讀:
駐青部隊如何辦理單位開戶手續?
答:根據規定,駐青軍隊聘用文職人員的團級以上單位,應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持開戶申請(需注明單位為團級以上單位,并加蓋單位公章)、填妥的一式一聯《青島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兩張預留印鑒卡片,到歸集柜臺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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