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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關于明確職工調離本市轉移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號:青住金發〔2014〕11號
政策解讀:
1. 青島市戶口的職工,工作調到外地,如何轉移公積金?
答:根據《關于明確職工調離本市轉移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的,應提供與青島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調入單位出具的接收證明原件、調入單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確認單以及原單位出具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2. 戶口遷出青島市,應如何轉移住房公積金?
答:根據《關于明確職工調離本市轉移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的,應提供與青島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調入單位出具的接收證明原件、調入單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確認單以及原單位出具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