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交通行業甲型H1N1流感防控與應急處置預案
甲型H1N1流感是由近期出現的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人群普遍易感。為了提高交通行業甲型H1N1流感防治水平和應對能力,及時、有效地采取各項防控措施,防范、控制疫情的傳播、蔓延,特制定本預案。
1總則
1.1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青島市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預案》等法律法規,采取綜合防范措施,積極有效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我市交通行業穩定和經濟發展。
1.2工作原則
按照“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 的工作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青島市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預案》以及國家、省、市有關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部署和要求。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市交通委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市交通委成立“青島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并根據疫情形勢發展,將領導小組轉換為“青島市交通行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揮部”,施行戰時工作體制和機制。
2.1.1領導小組(指揮部)組成
領導小組(指揮部)由市交通委主任擔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鐵路、機場、公交、交運、委直各相關單位和委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交通委綜合運輸管理處(委應急辦),負責防控的各項組織、協調等工作。
2.1.2領導小組(指揮部)職責
負責各交通運輸行業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導火車站、汽車站、輪渡等重點交通樞紐和出租車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防控措施的落實,并根據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交通行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適時啟動交通檢疫哨卡和實施交通檢疫措施。協調解決交通行業防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并動員交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2.1.3各成員單位職責
2.1.3.1各區市交通局
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交通行業的防控H1N1流感工作,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和防控體系,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落實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提出防控工作意見,制定應急預案,協調交通各職能部門的防控工作,解決防控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檢查防控工作的落實情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調動和利用轄區內的一切交通資源、力量,全力做好交通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
2.1.3.2市公路管理局,市高管處
按照委防控領導小組部署,做好配合協助市衛生檢疫部門,對乘坐運輸車輛途徑收費口的入市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患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宣傳,對旅客進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口設置宣傳欄和宣傳牌,提高旅客自我防范能力。
2.1.3.3市運輸管理局
按照委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負責督促運輸單位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組織做好交通運輸工具和場站的消毒工作;協助衛生檢疫部門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做好應急運輸車輛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及時運送。
利用站場及交通工具,對旅客進行防控流感宣傳教育,在候車區設置宣傳欄和宣傳牌;有影視廣播條件的旅客集中場所,要適時播放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識;加強對行業內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
2.1.3.4市港航局,青島輪渡公司
按照委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負責督促運輸單位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組織做好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和碼頭、機場的消毒工作;協助配合衛生部門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做好應急物資運輸工具的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及時運送。
利用機場、碼頭等場所及交通工具,對旅客進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在候船、候機室設置宣傳欄和宣傳牌;有影視廣播條件的旅客集中場所,要適時播放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加強對行業內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
2.1.3.5市交運集團、市公交集團
按照市和委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部署,負責所屬運輸單位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組織做好運輸車輛和場站的消毒工作;對7日內來自確診病例國家和地區的人員建立健康詢問、登記制度,將發現的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范甲型H1N1流感通過運輸車輛傳播;做好應急運輸車輛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及時運送。
利用車站及交通工具,對旅客進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在候車室設置宣傳欄和宣傳牌;有影視廣播條件的旅客集中場所,要適時播放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加強對系統內職工的宣傳教育,做好援外和承包工程勞務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
按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做好對乘客、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督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等工作。
2.1.3.6市交通稽查支隊
按照委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負責協助配合衛生檢驗檢疫部門對乘坐交通運輸車輛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做好疫區交通運輸秩序管理工作,確保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及時運送;參與及時、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交通突發事件,嚴厲查處打擊非法運輸的黑車,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做好對交通稽查人員自身的防控工作。
2.1.3.7市旅航服務中心
按照市和委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負責五洲大酒店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防止疫情通過國內外旅游團隊傳播擴散;按照市旅游局的統一部署, 做好對旅客進行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在酒店大廳設置宣傳欄和宣傳牌;有影視廣播條件的旅客集中場所,要適時播放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做好對系統內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
2.1.3.8青島國際機場
按照市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負責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及時掌握國家發布的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方向;做好應對疫情的技術及物資儲備;及時處置有流感樣癥狀的旅客;對員工進行防控知識培訓和身體狀況監測;對旅客進行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設立留驗站,作為風險旅客的初步篩查場所;監督國際航班的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加強對餐飲單位的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做好公共區域和交通工具的通風和衛生消毒工作;負責協助做好對旅客采取的防控和檢測工作,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負責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及時運送;做好來自疫區的流動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發現疑似病例及時報告;做好客艙消毒,做好航班垃圾收集,做好環境的衛生和防御性消毒工作。
2.1.3.9鐵路青島辦事處、青島火車站
按照市防控領導小組部署,負責組織做好對火車和車站、的消毒工作;對7日內來自確診病例國家和地區的人員建立健康詢問、登記制度,將發現的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范甲型H1N1流感通過火車傳播;確保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及時運送;負責對旅客、系統內職工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市交通委領導小組(指揮部)根據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分別用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對應特別嚴重、嚴重、較重、一般四個預警級別。
3.2報告
3.2.1職責
交通行業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青島市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交通運輸行業各單位發現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2.2報告時限和程序
全市交通行業甲型H1N1流感監測網絡內各行業、各單位在發現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除按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法定報告程序上報外,要立即向市交通委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確認,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預案啟動、響應和終止
4.1預案啟動
市交通行業領導小組(指揮部)根據市政府預警信息級別,報市政府批準后,可以啟動交通行業相應級別預案。
4.2應急響應
當市政府發布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預警信息級別后,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和《青島市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預案》以及本預案要求,啟動相應的應急反應程序如下。
Ⅳ級:市交通委與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運輸樞紐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及時通報信息,建立聯動機制,密切關注甲型H1N1流感疫情動向;市交通委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明確職責;召開緊急會議,對交通行業甲型H1N1流感防控做出部署,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可能發生的物資準備;
Ⅲ級:市交通委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組織交通行業預防控制,各有關部門到位并實施24小時聽班制,及時對疫情防控做出分析,提出對策措施;組織應急車輛、隊伍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組織專人對每日防控工作進行匯總、信息通報;召開有關部門的會議,實行信息聯動制度;對來自聚集性發病國家或地區、乘坐同一交通工具中出現流感樣癥狀、進入我市的所有人員實行隔離醫學觀察;組織開展對交通樞紐和運輸工具消毒工作;廣泛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教育。
Ⅱ級:市交通委領導小組(指揮部)執行24小時值班制,對交通行業防控工作隨時做出分析并提出防控意見和建議,對本市交通行業防控工作發展趨勢做出分析,對防控措施提出評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進入戰時狀態,按照各單位應急預案進行響應。應急隊伍相對集中待命,并加大對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的宣傳力度。
Ⅰ級:市交通委領導小組(指揮部)按照市領導小組(指揮部)部署和《青島市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預案》的規定采取緊急措施,增加防控力度,采取全面切斷疫情傳播途徑等措施;應急隊伍24小時集中備勤,嚴格執行個人防護標準;根據市政府意見,可以請求國家、省交通部門的人力物力支援。
4.3應急終止
市交通委領導小組(指揮部)根據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監測預警信息和意見,可以終止預案。
5后期處置
5.1后期評估
甲型H1N1流感疫情結束后,市交通委領導小組(指揮部)組織交通行業有關單位,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發現病人和處置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市政府。
5.2其他
獎勵、撫恤、補助、征用物資和勞務的補償及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處理的交通保障
6.1物資保障
6.1.1市公路局、運管局、港航局、公交集團、交運集團、國際機場、青島鐵路辦事處等單位,要做好防控相關應急物資儲備。同時做好疫情防控設備和交通工具的配備。
6.1.2發生疫情時,各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征用社會交通資源并在發生疫情區域內統籌使用。
6.1.3所有應急儲備物資的使用實行審批制,專人負責,嚴格審批。
6.2資金保障
交通行業各單位,應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等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隊伍保障
市交通行業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本單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隊伍建設,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以備疫情爆發時能有效提供各種應急隊伍保障。
7附則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