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1月27日在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劉明君
一、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
(一)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初步核算,2004年全市完成生產總值突破兩千億元,達到2163.8億元,增長16.8%,超過計劃3.8個百分點。
經濟運行質量穩步提高。全市完成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30.5億元,增長28.5%。
(二)經濟增長方式逐步轉變。每萬元生產總值能耗0.94噸標準煤,比上年下降4.1%;每萬元工業增加值電耗1494千瓦時,下降1.1%。通過清理整頓開發區和土地市場秩序,大力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推動了土地的集約利用。
(三)農業和農村經濟呈現積極變化。積極實施“城鄉互動”戰略,落實扶持農業各項政策。初步預計,五市實現生產總值突破千億元,增長20%。五市全部進入全國百強縣。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5080元,增長12.1%,增速為1998年以來的最高水平。糧食總產扭轉了連續五年減產的局面,全年糧食總產232.3萬噸,增長4.6%。
(四)產業集群建設取得新突破。圍繞2004年初確定的30個近期產業集群項目,積極推進“四大產業基地”和“六大產業集群”建設,已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產的項目有22個。
(五)奧運和城市建設取得新進展。奧運建設全面啟動,北船重工公司搬遷已經順利完成,奧帆賽比賽場館水上和陸域工程建設以及相關的水域治理、其他配套工程進展順利。市政府重點辦好的17件實事順利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
(六)特色經濟邁上新臺階。“區港聯動”試點獲國務院批準,馬士基中國北方總部落戶我市,港航產業與物流產業聯動發展邁出歷史性步伐。旅游經濟實現“三突破”。節會經濟邁上新臺階。支持培育了一大批新興品牌和歷史品牌,全市品牌數量達到了189個。成功舉辦了亞洲合作對話第三次外長會議等一系列節會活動,帶動節會經濟迅速發展。
(七)改革開放穩步推進。各項改革進展順利。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累計進入改制退出程序的市屬工交企業398戶,改退率達到75.5%。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610億元,增長18%;上交稅金28億元,增長22%。對內對外開放取得新成績。實現外貿進出口(不含中央、省公司)243.3億美元,增長39.3%,超過計劃24.3個百分點。
(八)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科技教育事業加快發展。以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醫療救治體系為主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得到加強,城鄉醫療衛生條件進一步改善。環境保護成效明顯。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就業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社會保障工作繼續加強。
同時,經濟發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一是部分大項目進展速度不快,高科技項目相對較少,區域內產業配套能力不足。二是商務成本相對較高。三是資源約束矛盾突出。四是民營經濟和服務業實力較弱。五是部分行業和領域改革滯后。
二、2005年經濟與社會發展指標的建議
2005年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計劃目標為:1、全市生產總值達到2470億元,增長14%;2、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1023億元,增長17%;3、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139億元,增長14%;4、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282億元,增長25%;5、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690億元,增長14%;6、外貿進出口總額(不含中央、省公司)達到300億美元,增長23%。其中,外貿出口(不含中央、省公司)167億美元,增長20%;7、實際利用外資達到46億美元(新口徑),增長20%。投資500萬元以上項目利用內資240億元,增長25%;8、旅游總收入達到251億元,增長21%;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200元,增長10%;10、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435元,增長7%;11、實現城鎮就業人數12萬人,新增就業4萬人,增長6.7%;城鎮居民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2%以內;12、居民消費價格上漲幅度控制在4%以內;13、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以內。
三、確保完成2005年計劃目標的主要措施
(一)貫徹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加強經濟運行調節。更好地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政策,著力調整結構,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加強經濟監測預警分析,跟蹤重點領域和重點商品市場變化,及時采取調控措施。搞好產業發展政策引導,力爭新上一批有市場競爭力的優勢項目。加強土地挖潛、調整和節約,著力盤活存量土地。繼續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進一步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建設電力基礎設施,緩解電力供應緊張的壓力。重視價格調控。加強糧食等生活必需品的調度供應。研究編制“十一五”規劃。
(二)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力度,積極推進產業集群建設。按照發展一批支柱產業、壯大一批企業集團、培植一批知名品牌“三個一批”的思路,加快推進產業集群建設,構筑產業發展的新優勢。抓緊推進國家規劃布局的一批重點產業項目,爭取國家有關大企業來青島投資。抓好產業集群項目建設。實施大企業、品牌經濟和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戰略。
(三)深入推進城鄉互動,積極發展郊區經濟,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積極培植郊區配套產業。實施出口農產品“綠卡行動計劃”。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加快農村城市化步伐。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落實取消征收農業稅、對種糧農民實行直補和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加大對困難鄉鎮轉移支付力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穩定。
(四)充分利用國際資本和產業加快轉移的趨勢,實現經濟國際化的新突破。狠抓產業集群招商引資,推動產業集群招商實現新的突破。進一步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引導提升利用外資的產業層次和技術含量。培育招商引資新載體,設立和建設臺灣工業園。優化商務環境,降低綜合商務成本。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外資和民營企業發展境外投資。加大引進內資力度。擴大進出口貿易。
(五)加強重點項目建設,優化投資結構,促進投資平穩快速增長。規劃建設一批戰略性工程。優化投資結構。搞好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著力搞好項目布局規劃和銜接,確保扎實有效地推進項目。加強項目監督檢查。
(六)大力發展特色經濟,突出推動服務業加快發展。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適應產業結構升級和城市功能提升的需要,突出發展物流、旅游、金融等三大產業,加快發展會展、中介等新型服務業,提升商貿、餐飲等傳統服務業。一是突出發展物流業。二是突出發展旅游業。三是突出發展金融業。四是加快發展新型服務業,提升傳統服務業。五是以大項目和大企業支撐服務業發展。強化政策支持。
(七)積極開展“兩創一迎”活動,大力推進城市和生態環境建設。加快城市建設步伐。推進文化名城建設。適應群眾文化發展需求,支持建設社區文化活動設施,開展“文化建設年”活動,積極爭創國家文明城市。進一步縮小南北差距。加快“平改坡”工程進度。實施城區亮化工程。加強城市管理。以建設生態城市為目標,按照市人大通過的規劃要求,突出生態環境建設。積極迎辦奧帆賽。
(八)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大力發展民營經濟,進一步完善城市創新體系。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制度創新。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健全和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進一步擴大重點監管企業范圍。加快國有特別是黨政機關所辦賓館、飯店的改革改制。完善投資體制改革。加強要素市場建設。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區市和鄉鎮政府機構以及事業單位改革。積極培植稅源經濟。
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研究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放寬對民營企業的限制,減輕民營企業不合理負擔。加快民營資本與國有、國際資本融合。鼓勵留學生和企業科技人員、大學生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力爭全市民營科技企業每年增加50戶以上。構筑民間資本創業平臺。繼續實施“小老板”創業工程。
完善技術創新體系。重視和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繼續推進科技將才工程。啟動職業技能實訓基地。
(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促進可持續發展。推進節約降耗,推行清潔生產,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積極發展環保產業。大力推廣秸稈發電、沼氣利用等技術,發展農村循環經濟。鼓勵開發節能型住房、節約型產品,倡導節能消費,建設節約型社會。
(十)注重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統籌城鄉就業,全年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保持10000人以上,全年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6.5萬人。重視教育事業,加強對農村教育的扶持。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搞好計劃生育工作。改善城鄉居住條件。解決群眾關心的生活問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清理拖欠職工工資和農民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