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08年青島市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2008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簡章》、《2008年青島市考試錄用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山東省法院系統2008年統一招考法官、書記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簡章》、《2008年山東省檢察系統招考檢察官及其他公務員簡章》的規定,現將筆試成績公布,并對資格審查階段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經市組織、人事部門研究,并報經上級公務員考錄主管部門同意,我市2008年公務員招考筆試的合格分數線確定為51分。
二、資格審查人員的范圍
對報考我市市級、鄉鎮機關及公安人民警察、監獄人民警察、法院系統法官及其他公務員、檢察系統檢察官及其他公務員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筆試結束后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為方便報考人員,便于對因資格審查中不具備報考條件或棄權產生的空缺及時進行遞補,經研究決定:在合格分數線內,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9人以下(不含9人)的按1:4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9-13人的按35人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13人以上的按1:2.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以上比例的部門和職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進入面試人員仍按《簡章》規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對因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資格而產生的空缺,由已經進行資格審查人員依次遞補。
三、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要求
1、時間:2008年4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地點:青島市人才交流中心(海爾路178號)
3、要求:資格審查時須由報考者本人親自到場,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主證原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四、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材料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需按規定的時間向報考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允許報考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11員在規定時間未向招考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審查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工部門出具。無業人員要由檔案代理機構出具;職位要求要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也要在資格審查時出具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青島市公務員招考辦咨詢電話:0532-85911231
0532-66606139
附:青島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
青島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