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2008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08]9號)和《關于2008年招考監獄勞教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魯公發[2008]33號)要求,我市監獄機關2008年招考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15名(北墅監獄),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必須具備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二) 除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規定的條件外,報考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重度扁平足;
2、裸眼視力4.8(舊標準0.6)以上,或者裸眼視力均在4.6(舊標準0.4)以上且矯正視力5.0(舊標準1.0)以上;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3月4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
2、受過黨(團)紀、政紀、校(院)紀處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其他不適宜擔任人民警察的。
二、報名、身體初檢與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此次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現場身體初檢確認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3月5日—9日
網上查詢時間:2008年3月6日—10日
報考人員登陸青島人事政務網(http://www.qdpb.gov.cn),點擊右側“在線辦事”欄目中的“人事考試”,進入青島市人事局考試網(http://rsks.qdpb.gov.cn),或直接登陸青島市人事局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二)單位網上初審。用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用人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單位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不需要網上交費,下載打印的《青島市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資格一經初審確認,不能更改。
(三)現場身體初檢、繳費。報考人員本人于3月7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青島市軍隊轉業干部培訓中心(貴州路69號)進行身體初檢,身體初檢時,須提交網上報名序列號、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與報名時上傳照片應屬同一底版)。身體初檢合格的,現場繳費后,于3月18日-22日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報考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的人員,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身體初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身體初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為減輕特困考生負擔,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特困大學生,憑考生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考生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免收有關考務費用。
(四)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須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允許報考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
筆試時間為3月2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O 申論
筆試結束后,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人數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部門和職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試人員擔任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所必備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題分為通用和體現部門職業特點兩部分,前者所占比例為70%左右,后者所占比例為30%左右。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
面試時間為4月22日至24日。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同一個職位出現應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按照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招考條件中規定的人民警察身體要求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錄用與管理
對擬錄用的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天。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審批機關頒發《錄用通知書》,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手續。
新錄用的監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用人部門對新錄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憑《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評授警銜,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按規定進行為期不少于3個月的上崗前培訓,培訓工作由省司法廳統一組織。
本招考簡章未盡事宜,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附:青島市2008年度監獄人民警察考試錄用職位一覽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