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調查情況
接到舉報轉辦通知后,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現場未發現有正在施工的情況。現場現狀已形成一道長約70米寬約6米的巖石堰體。該舉報事項部分屬實。
經查,該項目具有合法用海手續,項目名稱為船舶電力推進系統研發及產業化基地項目,海域使用權人為青島海西電氣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3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權證書》(國海證093702034號),終止日期為2049年12月22日,用海類型為工礦用海(填海),用海面積為18.7115公頃,施工單位為中國鐵建港航局集團有限公司。檢查中發現該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已超過5年,因此對該項目負責人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停止施工,補辦手續。
二、處置情況
針對舉報反映的圍填海手續問題,經查該項目已取得國家海域使用權證書,屬于合法用海,針對該問題制作《詢問(調查)筆錄》一份;對于反映的噪音擾民問題,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落實制度,加強監督,并要求項目方重新核準《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項目方表示已經在重新核準中,目前處于第一次公示階段。
下一步,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加強對轄區內用海項目的巡查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因該信訪事項為匿名舉報,因此未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