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調查情況
接到舉報通知后,嶗山區海洋與漁業、國土、農水、城管、沙子口街道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核查。經查,舉報事項部分屬實。
該區域屬于嶗山區沙子口街道大河東社區,占地11.7415公頃(176.1225畝),為社區集體用地(社區已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因該地塊有部分為鹽堿地,不適合農業種植,導致多年缺乏管理,形成多處水坑、水塘。前期社區承接嶗山大河東游客服務中心地下停車場項目時,經社區兩委開會決定,將產生的渣土回填至該區域,也存在個別車輛到此偷倒渣土現象,回填面積占地60余畝。
2011年以來,嶗山區城管執法部門共在該區域及周邊區域查處亂倒車輛25輛,罰款11萬元,2015年該地塊承包給某公司,公司設置了護欄和墻體,加強日常看護,違法偷倒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處置情況
根據舉報人反映聯系人答復舉報的問題,市保障國家海洋督察工作協調組責成承辦單位更換聯系人。
根據居民舉報該區域存在2011年-2015年期間被非法傾倒建筑垃圾問題,嶗山區城管執法局根據調查情況依法對青島大河東凱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和大河東社區居委會進行了立案調查,目前該案已進入處罰階段,擬對相關單位處以5萬元和3萬元的頂格處罰,目前執法局正在走處罰程序。
嶗山區政府對時任大河東社區黨委書記在社區集體土地管護不力問題上,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擬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大河東社區居委會主任在社區集體土地管護不力問題上,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擬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由于舉報人未留電話,無法將辦理情況回復來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