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工商企發〔2008〕252號
各分(市)局:
10月27日,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的意見》,對新設個體工商戶提出了試營業登記的優惠扶持政策。為認真貫徹《意見》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充分認識推行試營業登記的重大意義。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扶持優惠政策,是為了鼓勵創業,扶持照顧弱勢群體,為其營造寬松的創業環境,各分(市)局一定要認清形勢,提高認識,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立足工商登記管理職能,把市政府出臺的政策落實到位。
2、正確把握準入條件。申請試營業者應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凡是符合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老弱病殘人員,且從事的行業不涉及行業前置審批的均可申請,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營業執照,免收登記費和工本費。
3、嚴格審批程序,提高效率。凡是申請試營業者,大中專畢業生應提交《畢業證書》及《派遣證》,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交《再就業優惠證》,老弱病殘人員應提交《老年證》和《殘疾證》,報分局批準,按試營業登記。登記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當場受理決定,核發營業執照。
4、加強管理試營業登記管理。申請試營業者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出租、盜用有關證件騙取登記的,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5、試營業6個月期滿、應申請換發長期營業執照,繳納登記費和工本費。期滿不再經營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注銷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
6、為了加以區別和統計,輸入登記模塊時需選擇“試營業”標志。
各分(市)局在執行中遇到新問題,及時向市局報告。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