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工商辦發〔2008〕274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擴大內需的12項措施,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制定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放寬扶持政策,營造良好準入環境
1支持重點項目發展。對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大項目、基礎設施項目、生態環境建設和民生工程項目企業登記,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專人辦理,對登記材料一時不全的實行跟蹤服務。對注冊資本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5000萬美元以下的限制類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市局直接予以受理登記。
2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認真開展二、三產業的分離登記,企業因分離或合并而需注銷企業的不需調檔,就地辦理注銷。對中介發展園、文化創意產業園、動漫設計園、軟件園、物流園房產的合法權屬和房屋總面積作一次性確認后,其入駐企業可免于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憑租房協議辦理注冊登記。申請從事動漫設計制作業務的企業,其經營范圍可以表述為“動漫設計”。從事“服務外包”、“動漫設計制作”的企業在辦理工商注冊時其名稱中可冠用“服務外包”和“動漫設計制作”字樣。
3支持企業實施品牌連鎖經營。以知名品牌為紐帶形成的特許經營、加盟門店等各類連鎖群企業、商戶,憑企業總部出具的同意名單,在辦理工商注冊時其名稱中可直接核定冠用總部的“字號”和“連鎖”字樣。
4扶持上市企業發展。對市政府確定的擬上市企業要進行“一對一”幫扶服務,在不違反基本法規的前提下,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允許上市企業在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
5支持總部經濟發展。鼓勵企業總部落戶青島,允許其名稱中出現“總部”、“地區總部”等字詞。對于在本市設立的功能性地區總部企業,允許其名稱中出現“地區總部研發中心”、“地區總部營運中心”、“地區總部銷售中心”。
6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支持設立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專業合作社,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實現規模經營。下放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權限,試點推廣由工商所受理初審,分(市)局核發營業執照的登記模式。
7推行試營業制度。鼓勵創業,凡是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老弱病殘人員等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除經營需辦理前置審批許可的事項外,可申請試營業,免費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營業執照。
8定期發布市場主體信息。整合工商部門在企業登記、年檢中形成的數據,進行市場主體行業分布、動態增減、異地比較等分析,定期制作分析報告予以發布。繼續推進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共享,配合政府經濟部門、為政府決策及企業經營投資決策提供參考。
二、進一步拓展融資渠道,增強企業發展動力
9開展股權出質登記。企業以持有的在本市注冊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或其他合法融資渠道融資的,可憑相應材料提出股權出質登記申請,工商部門予以辦理。
10拓寬動產抵押范圍。加強與金融、擔保等融資服務機構的協調聯系,拓寬動產抵押登記主體,引導企業通過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等動產抵押,重點支持骨干企業、中小企業、涉農企業抵押登記,擔保融資。積極支持企業和金融機構按照《物權法》的規定,開展浮動抵押,允許和鼓勵企業開展“一物多押”。鼓勵和支持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開展對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的抵押擔保融資,允許企業、銀行共同委托同一代理人辦理動產抵押登記。
11允許評估資產轉增資本金。國有企業因產權重組需變更注冊資本額的,其資產經評估機構評估后的凈值,留出相當于轉增前企業注冊資本的25%(列為留存公積金)后,均可直接出資,工商部門憑驗資機構出具的出資證明予以辦理相關變更登記。
12支持股權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名稱中的行業可以分別表述為“股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管理”,經營范圍可以分別表述為“股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管理”。股權投資企業的經營場所可以與承擔管理責任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經營場所相同。
13準許企業暫閑資本向外拆借。新設立企業因正當理由未開業經營逾半年的,允許其保留營業執照和經營資格,允許企業依照合同將暫閑資本向外拆借給母公司和其他企業,年檢時憑未開業理由說明函和資金短期拆借合同向工商部門報備。
14支持興辦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和村鎮銀行。積極支持和鼓勵在本市限定區域范圍內依法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內資有限責任公司或內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各類市場主體小額貸款提供便利。鼓勵設立擔保公司,凡是注冊資本達到500萬元,均可設立擔保公司。
15開通出質信息查詢。面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提供擬放貸企業、被擔保企業的工商登記管理信息和有無出質登記信息的查詢服務。
三、進一步加大品牌創建力度,提升企業競爭力
16激勵企業自創品牌。繼續實施對馳(著)名商標的獎勵政策,積極會同市發改委、農委、質監局、財政局等部門進一步統一獎勵標準,落實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和農產品馳(著)名商標的獎勵政策。
17加大重點扶持力度。對列入上市計劃和市、區(市)骨干、支柱產業、擁有自主商標的企業,其商標可優先認定為市著名商標;已是市著名商標的,優先推薦其申報省著名商標;已是省著名商標的,優先推薦其申報中國馳名商標。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申報馳(著)名商標,努力培植一批市場影響大、競爭能力強、附加值高的商標。
18完善服務業著名商標的認定。建立服務業市著名商標認定標準,按照服務業的行業特點科學設置資產規模、營銷業績等行業指標,并加大群眾滿意度、社會信用度、行業排名度以及“老字號”等要素在認定標準中的權重。
19加大商標興農工作力度。鼓勵、引導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技推廣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注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推行“公司+農戶+商標”經營模式,推動農業品牌化戰略實施。
20建立品牌工作指導服務站。在企業數量較多、經濟實力較強的鄉鎮、街道,由所在地分局牽頭設立品牌工作指導服務站,加強對企業商標國內外注冊、馳(著)名商標創建以及商標知識產權保護的系列指導服務。
四、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21推行“年檢網上申報備案制”。對部分成立時間久、經營狀況好、信用等級高、經營項目不涉及前置許可的企業進行網上審查后予以備案通過年檢。變企業兩次申報材料通過年檢為一次申報通過年檢。
22放寬年檢驗照條件。對生產困難(不涉及前置審批)的企業慎用吊銷程序,能不吊銷的盡量不予吊銷。對擬吊銷的國有集體企業和外資企業,要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能保留的盡量予以保留。對加工型、外向型的企業,當年沒有參加年檢的,可以延長年檢期一年。對于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年檢驗照等方面予以支持,減免年檢費用。
23鼓勵設立網上交易市場。支持鼓勵企業尤其是現有商品交易市場主辦方開辦網上商品交易市場。企業憑法人營業執照、申請報告及網上交易管理制度文本,向市工商局辦理設立手續。加強經營性網站和電子商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促進其健康發展。
24促進展會市場發展。加大對各類展銷會主辦單位的培訓力度,培育扶持知名品牌展會,協助解決會展企業困難,做大做強展會規模和檔次,提升專業辦展水平。
25改進廣告登記方式。具有代理和發布廣告經營范圍、成立2年以上的企業,可以申請試辦《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發布地點在同一區(市)跨兩個以上工商所且廣告內容相同的戶外廣告登記,發布者可自主選擇其中一個工商所辦理登記手續;跨越三個以上行政區(市)且廣告內容相同的戶外廣告登記,可直接到市工商局一次性辦理登記手續。
26加大“合同幫農”力度。按照“一類產品一類訂單”的模式,積極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范文本,鼓勵和支持“訂單農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和推行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引導企業和農戶建立利益聯接和風險防范機制,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建立以鄉(鎮)為單位的合同指導調解中心,加快“訂單農業”二級分配的推廣,規范合同簽約,監督合同履約,調解合同糾紛,維護企業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27加快中介服務業發展。突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擔保等鑒證類品牌機構的引進和發展,出臺專項鼓勵發展政策,進一步做大做強我市擔保行業,發揮其資金融通的杠桿和乘數效應。加速推進中介聚集區載體建設,發揮重點項目的輻射帶動作用。堅持規范與服務并重,集中整頓中介資質和行為。
28不斷完善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積極引導企業參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在企業中推行信用管理制度,促進企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擴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圍,建立科學、規范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依托青島紅盾信息網和青島政務網,定期公示企業的良好和不良(案件)信息,為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等提供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服務。積極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拓寬合同規范化管理領域。
五、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29突出執法重點。以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等領域和行業的經濟違法行為為打擊重點,嚴厲查處危害事關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對其他一般性違法行為以教育規范為主,依法進行的罰款,有裁量區間的一般按下限執行。
30嚴格控制涉企檢查。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能和權限開展檢查。堅決杜絕多層次、多部門的重復檢查。健全涉企檢查書式臺賬,建立電子臺賬,每月初抄報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備案。
31完善案件“統一掌控制”。對重大、疑難、敏感案件或涉及特殊行業、特殊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時,分別采取案前申報、統一審批立案、統一指揮調度、行政處罰決定書備案等方式,由市局實行統一掌控,確保依法行政。
32大力推行行政指導。嚴格執行《青島市工商局關于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導工作的意見》,落實行政指導五項工作制度。以重要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見為主要內容,加強事前引導、事中規范、事后鞏固,降低行政成本,促進社會和諧。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