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反腐倡廉目標任務 我市分三階段展開檢查
青島日報訊 為深入貫徹全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動全市反腐倡廉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近日,我市對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開始進行全面檢查。
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日前下發《關于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自10月底至11月20日,分單位自查、實地檢查和制定整改措施三個階段對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各區市、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建設任務的情況。主要包括:按照責任制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情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的情況;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山東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和《青島市落實<山東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責任分解》,全面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黨內外監督制度的情況;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認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的情況;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按照責任分工履行領導職責和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