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資本市場大有可為
編輯提示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任務要求,為我國資本市場的深化發展指明了方向。本文認為《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如此專門、詳盡地對資本市場的發展問題進行論述,這在黨的文獻中還是第一次,它將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直接的指導意義。隨著《決定》的貫徹實施以及相關政策的推出,一個多層次、高效率、有監管的現代資本市場體系將逐步形成。
著力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結構
提高融資效率防止大起大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市場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資本市場,在配置資本資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資本市場的作用效果、作用力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資本市場的結構。只有完善結構,才能把資本市場孤立的各個組成要素變為一個系統,資本市場各個組成要素的屬性和功能才能變成系統的屬性和功能。資本市場結構是否完善,既是資本市場成熟與否的標志,也是資本市場效率高低的重要依據。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決定》提出要“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完善資本市場的體系和結構將成為未來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重點。
在資本市場融資方式中,盡管在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的歷史時期,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發展格局(二者的規模結構及比例關系)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但二者顯然是不可偏廢、缺一不可的,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應該適應經濟發展不同階段的需要而協調發展。但從我國融資結構來看,間接融資長期居于壟斷地位的格局一直沒有被打破。1999年和2000年,我國直接融資(股票和企業債券)的比重曾經達到13.26%和27.94%。近幾年,這一比重又出現了急劇下降的趨勢,2001年、2002年和今年上半年這一比重分別只有9.76%、6.35%和2.18%。直接融資的比重過低,經濟主體的融資過分地依賴間接融資,不僅增大了金融機構的壓力和風險,而且降低了融資效率,不利于整個社會資金的有序流動。因此,《決定》明確提出了“擴大直接融資”的任務和要求。
針對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現狀,《決定》要求“積極拓展債券市場,完善和規范發行程序,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長期以來,我國的債券市場發展嚴重滯后,結構也不合理。除了國債市場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以外,公司債券的發行受到嚴格的限制,金融債券微不足道,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更是一片空白,而且債券的發行程序、發行機制、發行價格不健全也不合理。從建立完善的資本市場的要求出發,不能僅僅有股票市場,還要有債券市場;不能僅僅有中央政府債券市場,還要有公司債券市場、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和其他債券市場。
資本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領域,也是一個牽涉面十分廣泛的領域,它與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保持資本市場的穩定和安全至關重要。在這一點上,《決定》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強調“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運行和金融市場的整體穩定,防范系統性風險”,“依法維護金融市場公開、公平、有序競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前些年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由于政策失誤、經驗缺乏以及監管不力,資本市場有過大起大落的教訓,走了一些彎路,而且到目前為止,資本市場仍然潛伏著一些導致不穩定的因素,存在著隱患和風險,對此應引起高度重視和警惕。
《決定》還指出,“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改革”,“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好改革進程中的各種利益關系”。這些都是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進程中應該堅持的最基本的原則。最近十幾年,我國資本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作用越來越顯著。但是資本市場的發展仍然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資本市場的改革任重道遠。
我國實行資本流動對外開放
對全球投資者將極具吸引力
就開放而言,在新的形勢下,推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不僅要推進資本市場服務業的開放,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證券咨詢公司等服務業的準入和“走出去”,而且要通過資本市場實行資本流動的對外開放,如B股市場、國內企業海外上市、QFII(境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的引入等,“在有效防范風險前提下,有選擇、有步驟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可以預見,我國在改革開放以來呈現的快速且較穩定的經濟成長和國內潛力巨大的市場,對于全球投資者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而且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和監管能力的提高,我國資本市場服務業的對外開放也會邁出新的步伐。
除了直接指導資本市場發展的論述以外,《決定》中還有一些與資本市場密切相關的內容。比如,《決定》提出的“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等,對發展資本市場,對今后上市公司的進一步改制和轉軌,對建立中國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都具有重要且深遠的意義。同時,《決定》中關于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健全金融調控機制、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等的論述,如“選擇有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充實資本金,創造上市條件”,“穩定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都為資本市場未來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礎。
2003.12.15 08:00:00 經濟日報 [ 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