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再也回不去了。”
新東方總裁俞敏洪在兩年前入世之初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發出如此感慨的時候,眼里看到的肯定是隨著入世迅速擴張的出國留學培訓市場。
沒想到在短短的兩年之后,俞敏洪自己就從另一個角度詮釋了這句話的含義:2003年9月27日,新東方在與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TS)、美國研究生入學管理委員會(GM AC)的官司中敗訴。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令新東方賠償上述兩機構1000萬元人民幣,并將所有侵權資料和印制侵權資料的膠片交法院銷毀。
如此巨額的賠款,在中國的知識產權審判史上,足以記下重重的一筆。
中國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糾紛不斷
誰之過
入世以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不斷爆發。有人甚至開始懷疑,難道我們加入世貿組織,就是為了方便別人更好地設置障礙
入世以來,和貿易戰同樣吸引人們眼光的,是不斷爆發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
首先給中國企業集體上了一課的是“DVD專利風波”。只是這堂課的學費昂貴得實在讓人吃驚:據有關方面不完全統計,在國內DVD生產企業和6C聯盟簽署城下之盟后,6家跨國公司追溯性的收費要求一次就收取了27億元人民幣,而從此以后,每出口一臺DVD,國內生產企業向專利權人繳納的專利使用費高達20美元。
“DVD專利風波”的學費沒有白交,因為這一事件不但過程復雜,而且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不少中小企業甚至從這一事件才開始關注知識產權。
事實上和國內DVD生產企業被迫簽署城下之盟相比,溫州的民營打火機企業在應對知識產權糾紛方面,顯得更勝一籌。2001年9月,歐盟步美國的后塵對溫州打火機啟動CR程序(后者1994年率先對溫州打火機實行CR技術壁壘,即打火機需有防止兒童開啟裝置)。按照規定,出口的打火機必須安裝“安全鎖”,而發達國家的打火機企業已申請了大量的“安全鎖”專利,中國企業的研究空間已被擠壓得極小,這就意味著打火機生產企業和DVD生產企業一樣,必須繳納巨額的專利使用費。
在危機面前,溫州打火機協會帶領企業奮力反擊,率先組織中國“民間第一團”,大膽走出國門,前往比、德、法、意等歐盟成員國,與歐盟委員會所屬的歐盟標準委員會、歐盟健康和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及歐洲打火機進口商協會、鼓動制定CR法案的法國BIC總公司,進行十多次多邊會談,向對方作面對面的陳述抵制。此舉出乎歐盟有關機構和BIC等打火機制造商的意料,對其產生了很大的震動。
可惜的是溫州方面畢竟信息滯后,獲悉歐盟啟動CR的消息以及由此奮起抵制為時過晚,因而無法從根本上改變歐盟的決策。2002年5月,歐盟最終作出決議,通過了CR法規。根據歐盟有關規定,這項技術壁壘法規給予兩年的過渡期,至2004年方正式生效。
跟DVD、打火機行業面臨的困境一樣,許多行業一方面是國內生產企業屢屢遭遇跨國公司的技術壁壘,另一方面是跨國公司指責中國市場盜版橫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層出不窮。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張勤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在入世前后的確有明顯增加的跡象,而且在今后幾年會更加頻繁地發生。
與貿易戰雙方基本處在平等地位的形勢不同,知識產權糾紛中,往往是發達國家、跨國公司處于絕對的優勢地位。一時間,有人甚至開始懷疑,難道我們加入世貿組織,就是為了方便別人更好地設置障礙?這日益頻繁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究竟是誰的過錯?
2002年發明專利申請國外公司前十位
序號國別 企業 名稱 數量
1 荷蘭 皇家飛利浦電 子有限公司 1415
2 日本 松下株式會社 1386
3 韓國 三星株式會社 1003
4 日本 三菱株式會社 704
5 韓國 株式會社 533
LG
6 日本 東芝株式會社 525
7 日本 佳能株式會社 504
8 德國 西門子公司 500
9 日本 索尼公司 485
10 日本 日本電氣株式會 社 472
2002年發明專利申請國內公司前十位
序號 企業名稱 數量
1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1003
2 樂金電子(天津)電器有限公司 988
3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611
4 英業達有限公司 278
5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 246
6 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225
7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200
8 威盛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 197
9 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170
10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 166
立場堅定
路漫漫
中國政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和態度是一貫的。但評價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必須考慮到兩個關鍵因素
面對一些人的責難和懷疑,國務院副總理吳儀11月18日在出席美國駐華使館主辦的知識產權圓桌會議午餐會講話時說,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目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正受到重視并不斷得到解決。中國政府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和態度是一貫的。這是對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決心作出公開表態的政府最高級官員。
事實上,責難和懷疑只是暫時的雜音,國際社會對中國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評價是相當高的。按照中國入世的承諾,2002年世貿組織對我國進行了第一次過渡性審議,其中第一項就是對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及入世后有關狀況進行審議,美、歐多數發達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對中國入世以來對知識產權法律的完善、知識產權總體發展給予了積極評價。在日前剛剛進行的第二次過渡性審議中,我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所作的努力同樣得到了一致的肯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王景川坦言,這是他對入世后我國知識產權工作最滿意的方面之一。
世貿組織的確看到了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比如在入世前后修改了《著作權法》、《商標法》等,對錄音制品的廣播機構的付酬機制給予了很好保護,提高了侵權的法定賠償金額;增加了幾類近幾年發展比較快的商標保護,包括三維標志、顏色組合等,與世貿組織的規定已基本接軌。在行政規章方面,光是國家知識產權局2002年就廢止了1個局長令、18個公告和7個規范性文件。2003年1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又原則通過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理(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即將公布施行。
即使在廣受指責的打擊盜版和假冒偽劣商品方面,有關部門執法力度加大的速度也是令人刮目的。2002年全國共處理了1442起專利糾紛,其中結案1291起,還處理了近4萬起商標侵權案件。今年11月21日,長三角包括上海、南京、杭州、蘇州等在內的16個城市成立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建立專利保護行政執法協作網,形成打擊侵權行為的聯防機制,使得跨省市的知識產權侵權案得到嚴厲打擊。張勤副局長表示,這是執法部門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的有益嘗試,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種制度。
更為可喜的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已開始注重從行政保護更多地向司法保護轉移。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功能和職能在近期可能還會更大一些,但越來越強化司法保護的重要性這一趨勢已經十分明顯,主要體現在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所頒布的行政法規,包括實施細則,均由人民法院最終執行,體現了司法保護的特別意義。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院長張漢林教授認為,加入世貿組織兩年來,我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綜合表現最起碼可以打80分以上。
張漢林同時認為,評價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必須考慮到兩個關鍵因素:一是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用短短的20年時間,走完了西方發達國家幾百年的立法進程;二是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相對落后和不均衡的現狀決定了需要大量地引進先進的技術。
這兩個因素,正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理解存在微妙區別的根本所在。有統計顯示,目前占世界人口75%的發展中國家,只擁有世界3%的專利,而占世界人口25%的發達國家,卻擁有世界97%的專利。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王景川曾經在一個國際知識產權論壇上呼吁,國際專利制度的發展應該兼顧專利權人與社會公眾的利益,兼顧科技、經濟發展處于不同階段的所有成員國的利益,對發展中國家的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給予特別的關注。而這,無疑是一個十分漫長的過程。
咄咄逼人
為哪般
跨國公司利用手中的知識產權大舉占領發展中國家的市場。有專家指責WTO框架下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已經淪為發達國家利益的代言人
但是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都不是慈善家,他們并不會因為發展中國家技術落后而網開一面。相反,他們恰恰在利用這一點大舉占領發展中國家的市場,攫取大部分的利潤。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看來,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甚至有點咄咄逼人。
北京大學法學院的知識產權學者張平副教授把這場知識產權的大戰比作一盤圍棋。跨國公司早就在棋盤的關鍵位置布下了棋子,等到國內企業清醒過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早就被包圍了。以杜邦公司為例,早在1990年到1991年,它就在中國申請專利270多項。當1996年杜邦大規模進入中國市場之時,這些專利大都在中國獲得了授權。統計顯示,國外企業累計申請中國發明專利已經達到我國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半數。而最近5年內,許多跨國公司開始加快在中國內地的技術專利申請,以實現局部市場的壟斷。在許多領域,一個跨國公司在中國申請的專利甚至比中國一個行業申請的專利總和還要多。
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的袁鋼明博士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跨國公司強占市場的一種策略。在市場還沒有培育完全的時候,這些公司往往“縱容”中國企業侵占他們的知識產權,等到國內企業把市場做大,他們再利用手中的知識產權來攫取生產企業大部分的利潤。
在許多時候,發達國家甚至干脆關閉大門,讓發展中國家無從獲得先進的技術。發展中國家為了獲得必需的技術,有時候不得不付出市場和利潤以外的更高的額外代價。經濟學家何帆對這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出了質疑,認為其強化了發達國家廠商的壟斷力量,同時卻使得產品價格高企,妨礙了發展中國家的消費者(也包括發達國家消費者)的利益。這在很大程度上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產生了負面的影響。
事實上知識產權保護與壟斷僅僅一紙之隔。如果對知識產權權利濫用不加以限制,很容易導致壟斷。而WTO框架下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最早就是由美國提出來的,將知識產權與貿易聯系起來,可以用貿易措施來保護其知識產權,這使得世界貿易組織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上比以前所有的規則都要強。考慮到當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各自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十分懸殊的現狀,有專家指責TRIPS已經淪為發達國家利益的代言人。
張平認為,這其實反映了今后世界貿易模式發展的趨勢————掌握先進技術的國家和公司通過不斷調整技術標準和收取高額的專利使用費,壓榨掉生產企業的大部分利潤,最終迫使生產企業掛上跨國公司的商標,成為他們的生產車間。
張勤副局長認為,隨著知識經濟的興起,知識產權保護日益為各國所重視。尤其是世貿組織把知識產權與貿易相聯系,使得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國際市場資源支配的重要規則。任何一個想登上國際經濟舞臺的“演員”,首先必須遵守這項規則。這也是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必然要求。
在這種背景下,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從戰略上作出了相應的調整。最典型的是日本在2002年正式提出了“知識產權立國”的口號,首相小泉親自掛帥成立日本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會議,隨后又發布知識產權基本法案。這標志著日本繼“科技立國”之后又一次國家發展戰略的重大轉移。而美國專利商標局在2002年也發布了一份《21世紀戰略綱要》,強調對計算機軟件、電子商務方法、基因技術、藥品等美國有優勢的產品給以極強的專利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專家黃勤南教授評論說,知識產權保護已經不是簡單地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競爭,而是國與國之間的博弈了。
絕地反擊
須時日
博弈是知識產權供求雙方的公平競爭,而不是警察抓小偷。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放棄在知識產權領域制定規則的話語權
事實上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放棄在知識產權領域制定規則的話語權。加入世貿組織以后,中國立即以成員方的身份投入到TRIPS協定新一輪談判中。2002年4月15日,原國家外經貿部主持召開了關于WTO的TRIPS理事會有關工作的部門協調會議,會議決定成立WTO部際協調機制下的“知識產權國內協調小組”,同時籌建相關的專家小組作為前方談判的智囊團。
專家小組負責人、社科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順德研究員告訴記者,在有關“TRIPS與公共健康”問題的談判中,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發生了較大的分歧。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包括最不發達國家)認為,TRIPS規定的對藥品的專利保護要求,嚴重妨害了其取得保障公共健康所必須的廉價藥品,必須進行修改。比如美國公司生產的治療艾滋病的藥品,夠一年使用的劑量價值10000—15000美元,而在印度生產類似的非專利藥品,價值只有300美元。而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則堅決不讓步。
坎昆部長會議召開的前夕,考慮到多方面談判陷入僵局,已經引起了多方對世界貿易自由化美好前景的懷疑,為了能在坎昆部長會議上通過一攬子交易獲取更多的利益,擺脫在公共健康與知識產權問題上的孤立,美國終于在此問題上做出了讓步。
2003年8月30日,經過20個月的艱苦談判,終于打破僵局,在WTO的TRIPS理事會上成員方一致通過了關于實施專利藥品強制許可制度的最后文件,但談判期限已經比原定計劃延長了8個月。
每一次談判都是如此艱辛。網絡評論家姜奇平先生說,博弈是知識產權供求雙方的公平競爭,而不是警察抓小偷。
既然是博弈,就得有博弈的籌碼。
中國政府一方面積極地參與談判,在制定規則時充分表達自己的聲音,另一方面緊鑼密鼓地促進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研發。張勤副局長透露,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進行相關的準備工作,有望在2004年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國家戰略。
在這之前,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知識產權管理已經出臺了新的規定。2002年5月,科技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從申請、立項,到執行、驗收,承擔單位都必須有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不履行這項義務或履行不當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項目承擔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這對改變我國長期以來“重論文輕專利”的評價機制有重要的作用。
知識產權預警機制也正在籌備之中,以幫助政府、企業和科研單位隨時掌握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市場競爭態勢。張勤副局長介紹說,預警機制的建立依賴于一個強大的知識產權信息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可以基本全面了解到世界各國相應的知識產權即時信息,目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和實施這個方案。
而在專利審批工作中,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制定目標,大大縮短專利審批的時間,比如發明專利的審批將從原來的30多個月縮短到18個月,專利審查人員的隊伍也已經擴大到1500人左右,光是2003年就一次招收了242名專業的專利審查員。
用專家的話說,這是一種絕地反擊。
世貿組織的規定不都是絕對公平的,但是世貿組織提供了一個相對公平的爭端解決機制,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也是如此。不過對國內企業來說,這種絕地反擊要取得成效,還需要一定的時日,因為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研發遠非一日之功。
2003.12.11 08:00:00 經濟日報 [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