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目標思路 強化政府作為 面向低收入者 青島著力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在8月24日、25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住房工作會議上,青島市政府作了書面典型發言,重點介紹了青島今年以來,以政府為主導通過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及加大舊城區、城中村改造力度等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工作經驗。該創新性經驗被認為對于全國其他城市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具有典型的指導意義。
今年以來,青島按照國務院的有關部署,眼睛向下,以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為重點,加快住房建設,努力改善民生,確立了“堅持三個原則、明確一個目標、落實三項措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新思路,進一步強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住房供應的社保功能和住房政策的公共效應,取得了初步成效,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正穩步得到解決。
堅持“三個原則”,認真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今年以來,青島在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方面確立的“三個原則”對于住房解困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堅持政府有所作為。結合近幾年住房建設和住房需求的實際,青島今年迅速轉變住房建設觀念,創新住房發展模式,全面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下最大的決心,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盡最大的努力,緩解廣大群眾“住房難”、“買房貴”問題。二是堅持重點保障低收入家庭。青島提出要著力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以此為重點實施“政府作為”,以廉租住房為主要保障方式促進城市住房體系建設。通過政府的作用,彌補市場的不足,使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盡快改善,讓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三是堅持城市土地出讓收益回饋民生。今年,青島從住房的公益性特征出發,把城市土地出讓收益更多地向民生傾斜。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市區以劃撥或限價出讓方式,讓渡土地出讓收益約36.9億元。另外,全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5%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明確“一個目標”,構建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體系
青島今年在加快住房建設、改善民生的新住房行動中,明確了這樣一個目標,即著力構建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體系,目前已在全國率先建成了一個層次和結構較為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
為了構建這樣一個體系,今年年初,青島市確定了“兩改、兩增、兩低、一穩定”的“2221”工作目標,即改造舊城區、改造城中村;新增租賃住房保障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戶數;新建住房銷售價格增幅低于去年、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低于去年;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保持穩定。
在執行“2221”工作目標的過程中,突出了政府主導。今年,青島市啟動了9個舊城區、9個城中村的改造,拆除住房面積118萬平方米,可改善2.14萬戶拆遷居民的住房條件,改造和建設力度前所未有。在保障性住房建設特別是“兩改”方面,強化了政府的主導地位。市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與各區政府簽定責任狀,將項目落實到各區,責任分解到個人,形成市政府總攬協調、職能部門和各區政府分工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今年以來召開了8次領導小組會議,對項目工程招標、規劃審批、拆遷、開工專題協調。目前18個“兩改”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已全部審批,完成拆遷居民總戶數的80%,8個項目開工建設,其余項目將于10月份全部開工。
與此同時,青島市在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上創新了政府思路。今年青島市借鑒國際經驗,推出了租賃住房保障方式,力求“十一五”末全部解決“夾心層”(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又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難。今年,在全國率先開工建設租賃住房3000套。目前可提供2745套、平均單套建筑面積55平方米的租賃住房項目已開工,計劃2009年1月竣工。另外200多套租賃住房,通過捆綁建設方式從舊城改造項目中解決。在建設模式上,采用政府主導、公開掛牌、項目捆綁、企業代建方式運作,避免了過度市場化帶來的成本高、管理難等弊端。目前,《青島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正在抓緊研究,將對租賃住房的建設方式、配租方法、退出機制等予以明確,交市民討論完善后出臺。再就是增加廉租住房保障范圍。今年,青島市在國家尚未有明確要求的情況下,率先將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線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1.4萬戶家庭全部納入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此外,青島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加大了政府投入。今年青島市將預算超收收入的40%以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市財政安排5億元集中建設租賃住房,投入8200萬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超過了青島廉租住房制度建立以來財政資金累計投入的總和。
青島在保障性住房價格上強化的政府調控也見到了明顯成效。在住房供應結構方面,上半年,青島市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已占到住房建設供地總量的74%;90平方米以下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已占住房開發建設總量的82.3%。同時通過加大土地出讓前價格限定幅度,降低了普通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而通過控制套型標準和拆遷成本、落實招投標制度、加強價格監管等措施,使得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保持穩定。另外,青島在加快推進“兩改”項目和保障住房建設的進程中,72%的拆遷家庭以就地安置為主,有效緩解了部分居民的購房需求,抑制了住房價格的過快上漲。
落實“三項措施”,像抓經濟建設一樣抓住房保障
“像抓經濟建設一樣抓住房保障”,是青島市住房建設取得重大突破的成功秘訣之一。今年,青島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作為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把實施“2221”工程列為今年重點辦好的10件實事之首,不折不扣地兌現對市民的承諾。
青島在推進住房保障上建立了“三個機制”。一是土地供應機制。確定了優先保障新增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用地供應思路,重點保障“民生用地”供應。一方面,通過存量土地挖潛、舊城舊村改造等措施,加大土地供應。另一方面,注意把握供地結構和供地節奏,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二是建設籌集機制。普通商品住房從存量建設用地中深挖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與舊村改造相結合,租賃住房建設與舊城改造相捆綁,廉租住房房源從騰空舊房籌集。三是配給管理機制。青島市建立了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及退出機制,制定了統一、公開、透明的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銷售程序,加強了銷售管理。優化公開銷售程序,目前已對4350套保障性住房實施了公開搖號的方式。
同時,青島在住房保障的標準上堅持了“四個確保”,即確保“規模要大、質量要好、標準要新、配套要全”。一是在規模上,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數量,今年新開工建設的舊城區、城中村和租賃住房,除直接解決2.45萬戶居民的住房困難外,將向社會提供1.66萬套商品住房。同時,開工建設、續建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320萬平方米,年內竣工90萬平方米,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1萬套。明年,將在繼續推進“兩改”的同時,增加廉租住房、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供應。二是在質量上,要求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主體,均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保證由有資質、有信譽、有實力的單位承擔,建設“精品工程”。住房竣工時,安排居民參與驗收。三是在標準上,嚴格按照國家新的住房建設標準,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同時,上調了教育、衛生、文體、綜合超市、基層便民店等配建標準。四是在配套上,堅持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采用統一政策,做到戶內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小區環境齊全優美,形成宜人的街區尺度,強化人文活動空間。今年開工的租賃住房,要求做到“面積嚴格控制、功能基本齊全”,統一裝修,廚衛齊全,實現供熱、供氣入戶。針對青島人口老齡化的現狀,還新增加養老院、老年人服務中心等社區服務場所,同步建設周邊配套道路,增設公交線路,著力提升居住區綜合服務功能。
今年在推進保障住房建設的過程中,青島市做好了“三個環節”的統籌工作。一是市區配合。市直部門與各區通力協作,將住房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各部門“綠色通道”,采取直通式的一體化辦理機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和諧拆遷。依法拆遷、有情操作等創新的工作舉措確保了“兩改”項目的拆遷進度。三是捆綁開發。將納入租賃住房開發的土地劃分為四類,確定了捆綁改造的土地配置方案,既保證了租賃住房建設的土地供應,保證了村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又調動了開發商的積極性,實現了社會效益、集體效益、企業效益三方共贏。
據悉,“十一五”期間,青島市委、市政府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此次全國住房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完善以廉租住房、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計劃投資3.66億元,落實新增1.4萬戶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保障,并通過拆遷改造、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等多種方式,解決2.7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同時規劃建設80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10.5萬套住房。此外,大力推進舊城區、城中村改造,市區計劃改造39片舊城區和37個城中村,安置6萬戶居民,并向社會提供13萬套住房。通過上述舉措,力爭“十一五”末,使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