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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勞社 〔2009〕29號
各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 《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 〔2005〕38號)及市統計局發布的 《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確定我市勞動保障政策涉及使用的2008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3296元。今后,除國家政策調整或另有規定外,每年勞動保障政策涉及使用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均以市統計部門發布的統計公報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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