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平安青島”意見》,不斷深化文化市場平安創建活動,促進全市文化市場規范有序,市綜治辦、市文化局決定,在全市深入開展創建“平安文化”活動。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確保政治安全、信訪安全、社會安全、生產安全目標,全面落實文化市場管理各項措施,打造“公信文化”工作品牌,推動文化市場繁榮有序,為“繁榮青島、平安青島、文明青島”建設營造良好的文化市場環境。
二、工作目標
1、層層簽訂創安責任書,把創安責任逐級落實到每一名從業人員。有承包、租賃、委托經營行為時,在訂立合同中須依照有關規定明確約定當事人各方在創建平安文化活動中應承擔的責任,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評比制度落實。
2、歌舞娛樂場所經營秩序規范,在控制總量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功能全、規模大、品位高,有特色的歌舞娛樂場所,推廣量販式經營模式,引導歌舞娛樂場所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文化娛樂場所證照齊全、亮證經營,依法取締無證照歌舞娛樂場所、無證照網吧。
3、健全完善歌舞娛樂場所管理機制,加強對歌舞娛樂場所表演和播放節目的審查,開展對酒吧、茶座、飯店等非歌舞娛樂場所兼營歌舞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依法嚴厲查處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消費等違法經營活動。
4、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斗爭,嚴厲查處非法音像制品和違規經營活動;嚴厲打擊夜總會、歌舞廳、酒吧色情陪侍、吸毒、販毒等違法活動;依法查處農村、城鄉結合區域反動、色情的違法演出活動;無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無“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
5、嚴格網絡文化市場管理,堅持從嚴審批、從嚴管理、從嚴控制總量、從嚴打擊違法經營的原則,不斷提高技術監管水平,加強行政執法力度,引導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規范經營,嚴厲查處網吧接納未成年人、超時經營、擅自停止或卸載網吧管理軟件等違法經營行為。
6、加強文化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配齊室內消防給水、滅火器和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等消防設施,有條件的應設電視監控系統。各種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時有效,無重大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
7、內部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時,妥善疏導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無拖欠員工工資、集體上訪和“民轉刑”案件、無危及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游行和非法集會。
8、積極配合轄區黨委政府和公安、綜治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從業人員遵紀守法。加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管理、服務,暫住人口登記率、辦證率達到100%,無外來務工人員嚴重違法犯罪。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文化經營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把“平安文化”建設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措施,把創建“平安文化”活動抓緊、抓實。
二是建立健全責任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將審批、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嚴格責任追究制,確保政令暢通。對在文化市場管理、稽查中違法審批、疏于管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為違法經營行為充當保護傘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運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加強對“平安文化”活動的宣傳,廣泛發動全社會參與,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建立社會監督機制,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推行行業自律,加強文化經營單位自我管理和監督。
四是加強檢查考核。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平安文化”創建活動檢查考核制度。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創安活動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各區、市綜治部門要做好“平安文化”活動的考核及評選表彰工作,并負責向市綜治委推薦平安標兵單位,市綜治委每年對平安標兵單位進行表彰。對領導不重視而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重大責任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視情分別給與黃牌警告,責任查究,直至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