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平安青島”的意見》精神,全面落實城市出租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整治和規范出租運輸市場秩序,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市綜治辦、市交通委決定,在全市出租行業開展創建“平安出租”活動。特制定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確保政治安全、信訪安全、社會安全、生產安全目標,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綜合運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種手段,進一步規范出租業市場秩序,構建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生活環境。
二、創建范圍
全市范圍出租客貨運經營企業。
三、目標任務
1、創安工作領導機構健全,出租經營企業法人重視平安出租創建工作,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及社會治安法人責任制,層層落實一崗雙責管理責任制,層層建立出租企業、出租業主、出租車經營人員三級平安出租創建工作網絡,創安領導小組聯席會議、例會、情況通報、崗位報告等工作制度完善,做到檢查監督及時,考核評比制度落實。
2、大力開展“三讓”活動,強化出租從業人員對道路交通法規知識和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禮貌行車的學習教育,牢記“安全重于泰山”,全面提高“安全行車、文明行車”服務意識。密切配合公安交警部門搞好聯合執法檢查,加大對出租業戶違章違規的處罰力度,為城市出租客運市場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3、出租經營企業堅持安全例會、安全學習日、車輛月檢等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出租車輛技術性能可靠,安全防護設施安裝齊全,防止各類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對駕駛員進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服務技能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教育,整體提升從業人員的遵章守法和文明服務意識。
4、出租行業主管部門對嚴重擾亂和破壞交通運輸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整治有力,查處及時,著力查處超限超載、“黑車”、無照經營等違法現象,查處率達95%以上,重點整治欺客、宰客、甩客、無故拒載、故意繞道、亂收費等違章行為,加大違章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凈化出租運輸市場經營秩序。
5、出租汽車行業要大力宣傳平安青島的重要意義,積極檢舉揭發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扭送違法犯罪分子,自覺抵制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弘揚社會正氣。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是要層層建立創安責任體系。各級出租行業主管部門、各出租經營企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平安青島”創建要求和市交通委創建“平安交通”的工作部署,把創建“平安出租”活動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平安出租”活動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統籌安排,加強指導,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上下貫通的創安組織體系。全市各出租經營企業,要按照市綜治辦、市交通委平安創建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加強創建平安出租活動的經常性工作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內部治安防范網絡體系、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體系、普法依法治理宣傳體系、創安責任分解體系等工作體系,確保創建活動健康有序開展。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平安創建責任書,同時,單位內部也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實現責任分解橫到邊、縱到底的創建要求。
二是要規范創建標準和健全工作制度。各出租經營企業,要依據市交通委“平安交通”創建標準,立足行業特點,結合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出租行業平安創建工作目標和標準,突出抓好矛盾排查、防范各類刑事治安案件和嚴格內部管理,圍繞“四無”(無重大矛盾糾紛、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無職工重大犯罪)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和保障措施,突出創建重點,狠抓創建實效,制定自現在至2007年三年的創安規劃,提升“平安出租”創建水平,不斷推動“平安青島”、“平安交通”建設進程。要進一步完善綜治責任人工作述職、重大問題責任查究制度、重大安全隱患跟蹤監控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制度、矛盾糾紛督辦通知書制度、矛盾糾紛分流制度、信息反饋制度、掛牌督辦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分析通報制度,形成標準明確、責任規范、考核有據的創安工作長效機制。
三是要抓緊落實出租行業各項創安工作措施。各級綜治辦要積極主動幫助轄區出租經營企業搞好平安出租標準制定,確保平安創建工作循序漸進、有條不紊進行。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發布會、簽訂責任書等多種形式啟動創建儀式,動員全體出租業戶積極支持和熱情參與,迅速掀起創安高潮。要把創安活動與出租業戶安全防范和遵紀守法教育結合起來,把創建“平安出租”活動作為建設“平安交通”、“平安青島”的重要組成部分,把“擦亮迎奧窗口,爭做誠信使者”和2005年出租行業即將開展的“創建文明窗口”活動等精神文明建設結合起來,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在全行業不斷掀起創安熱潮。要及時總結和表彰獎勵在創建“平安出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推廣在創安活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以點帶面并鞏固創建成果,帶動全行業文明服務水平和創安工作水平再提高。2005年要有80%以上的出租企業達到平安出租創建標準。
五、檢查考核
各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所屬轄區出租經營企業平安出租創建工作。市交通委將加大檢查督導力度,凡所屬出租汽車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交通事故、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客運出租企業,一律取消評先資格。市綜治辦會同市交通委對平安出租標兵單位進行表彰和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