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管理,有效預防和嚴厲打擊“黃賭毒”違法犯罪,建立健全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保障公共娛樂服務業健康發展,豐富人民群眾文明、健康的娛樂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四、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保護合法、打擊非法、加強管理、促進發展”的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管、建并舉,依法行政,綜合治理,充分發揮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精神文明建設陣地的作用,繁榮文化娛樂市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2、工作目標。通過落實管理責任,強化管理措施,改進管理方式,健全管理機制,不斷提高防范控制公共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的能力,及時查處非法經營行為,維護場所正常的治安秩序和經營秩序,促進我市娛樂文化產業健康發展。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和聯席會議制度。4、建立健全檢查清查制度。5、建立健全執法督辦制度。6、建立健全經營管理檔案制度。7、建立健全安全娛樂服務場所掛牌制度。8、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9、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略)
三、明確工作要求
10、加強組織領導。娛樂服務場所管理是社會治安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程。各級公安、文化、工商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把娛樂服務場所規范化管理納入“平安青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確保各級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
11、嚴格公正執法。各級公安、文化、工商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關于加強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強化工作職能,加強協作配合,提高執法水平,促進場所管理規范化、法制化。區(市)公安、文化、工商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建議書》的發送、接收工作,暢通材料轉遞渠道,健全并嚴格落實送達、簽收、登記和查辦情況反饋責任制,確保查處工作及時有效。嚴禁公安派出所向轄區娛樂服務場所收取或變相收取“治安聯防費”。
12、加大社會宣傳。充分利用電臺、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通過發布通告、張貼標語、懸掛橫幅、設立宣傳欄等方式,大力宣傳普及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法律、法規,深入宣傳加強場所規范化管理的意義和目標任務,提高經營業主和從業人員服從管理、守法經營的意識。要激勵群眾檢舉揭發娛樂服務場所“黃賭毒”違法犯罪,適時公開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教育鼓舞群眾,震懾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