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創業園區的留學人員企業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答:(1)可用護照作為申辦企業的身份證明;(2)入園企業的辦公和研發用房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享受市場標準價的三折和七折優惠;(3)市政府每年從科技三項經費中安排一定經費,用于留學人員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的前期資助;(4)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研制、開發和成果轉化的留學人員企業,可向市有關部門申請科技項目轉化資金、高科園科技成果孵化資金或中小企業風險擔保、貼息資金等;(5)經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下列稅收優惠政策:a.屬外商投資企業性質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從獲利年度起的頭兩年免征所得稅,后3年減半征收;b.屬內資企業性質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c.對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留學人員企業,可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市政府從科技投入中給予一定的優惠;d.留學人員在國外已經取得長期居留權或再入境資格的,其創辦的企業按照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政策執行。
[市外國專家局(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站),地址:海爾路178號創業園 201室,電話:8891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