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遺失如何補辦?
答:證書補發每半年辦理一次,一般在5月和11月下旬。凡證書遺失者,需按下列步驟補辦:(1)在《青島日報》刊登證書遺失的聲明(聲明內容:持證人姓名、證書名稱、獲得證書時間、證書編號);(2)一個月后攜帶以下材料到青島市人事局考試中心申請補辦資格證書:個人親筆簽名的補證申請;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明;在“相關下載”欄目打印并填寫《補發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登記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在“單位證明”欄目填寫“同意辦理”并加蓋公章);《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準考證同底版的照片。
(市人事局考試中心,地址:香港中路18號福泰廣場B座1101室,電話:8573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