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務全搜索
高級搜索
青島晚報上午訊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我市將向市內四區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居民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今天上午,市物價局就如何制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舉行價格聽證會。
市園林環衛辦提交的定價方案中,按照征收對象不同,擬確定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標準。其中,居民按戶收取,有三種選擇方案:一是若現行財政撥款不變,原向居民收取的公共衛生費和垃圾登門收集費取消,則每戶每月7元;二是若生活垃圾處理費一步到位,原財政撥款取消,則每戶每月10元;三是若現行的垃圾收集和清運環節的財政撥款不變,同時向居民收取的公共衛生費和垃圾登門收集費仍然保留,則每戶每月5元。機關、企事業單位、旅店、餐飲、集貿市場、城市暫住人口等征收對象按不同收費標準執行。按有關要求,城市居民戶和企業(含個體經營戶)的垃圾處理費擬委托自來水公司在收取自來水水費時一并收取,其他的則由收費單位直接收取。
市物價局將匯總聽證會各方代表意見,并參考其他方面意見調整定價方案,報市政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