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的保質期和保存期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會發現,在食品的包裝上或標簽上除了印有食品名稱、配料、制造者、經銷者等項目外,還有一項相當重要的內容就是食品的保質期或保存期。為了增強健康衛生自我保護意識,應當了解食品的保質期或保存期的含義。
保質期是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保持食品質量(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食品完全適于銷售,并符合標簽上或產品標準中所規定的質量(品質),超過此期限,在一定時間內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應當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保存期是指在標簽上所規定日期的條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終日期。超過此期限,產品質量(品質)可能發生變化,因此食品不再適于銷售。
保質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而保存期是推薦的最終食用期。食品的保質期或保存期是一段時間,它是從生產日期算起。生產日期是指食品產品完成全部生產(加工)過程(程序),并達到銷售的標準日期。
如果保質期或保存期與食品的貯存條件有關,必須標明貯藏方法,如冷藏貯存、避光保存、陰涼干燥處保存等。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也應注意銷售商的銷售環境是否符合標簽上規定的條件。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還規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已明確規定食品保質期或保存期在18個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標保質期或保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