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5月,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見》。全市上下要依照《意見》,緊緊圍繞把青島建設成為全國重點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標,全面推進和諧社會建設。要努力開創政治文明建設新局面,使社會主義民主日趨完善,依法治市切實加強,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逐步擴大,基層民主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健全,人民群眾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要建設誠信青島、文明青島,構建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在全社會形成互幫互助、文明禮儀、團結友愛、誠實守信、融洽相處的人文環境;要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激發各行各業的創新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要大力加強平安青島建設,切實維護全市政治安全、社會安全、信訪安全和生產安全,積極開展平安青島創建工作,把青島建設成為全國最安全、最穩定的城市之一;要切實鞏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成果,進一步完善創城的長效機制;要努力建設生態市,逐步實現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創造最佳人居環境,經濟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
要圍繞實現上述目標,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增強和諧社會建設的物質基礎;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斷加強和諧社會建設的政治保障;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鞏固和諧社會建設的精神支撐;大力發展各項社會事業,不斷提高和諧社會建設的水平。
要圍繞實現上述目標,更加注重擴大就業再就業,構建社會化大就業新格局;更加注重加大扶貧力度,做好對欠發達區域的幫扶;更加注重加強公共財政建設,逐步縮小區域和城鄉差距;更加注重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努力維護社會穩定;更加注重依靠人民群眾,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更加注重施政創新,打造社會管理新格局;更加注重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形成促進公平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更加注重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促進和維護社會和諧,把全體人民最廣泛地團結起來、把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來,共同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而奮斗,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保持黨的先進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一定要按照總書記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按照《青島市委市政府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見》,正確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關系、維護社會公平與激發創造活力的關系,加快和諧青島的建設步伐,在建設和諧青島的進程中,進一步加強執政能力,進一步體現黨的先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