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訊 如今,在市南區的非物業管理小區居住且交納了一年12元治安費的居民,都可以得到“平安補償待遇”———一旦遇上入室盜搶案件,只要3個月內案未破,可以相應得到一定的財產保險賠付。這是市南區今年以來創新推出的“社區聯保限額保險”的重要內容。
今年以來,市南區把社區平安作為“平安市南”建設的基礎工程,特別針對入室盜搶案件防范這一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治安問題,積極探索市場經濟形勢下城區治安防范與社會保險相結合的新路子,創出了“社區聯保限額保險”這一治安新舉。他們立足非物業管理居民小區的實際情況,以“誰出資、誰受益”為原則,由綜治部門牽頭,以社區和保險公司為主體,以契約化管理為手段,從居民戶交納的治安聯防費中拿出四分之一聯合投保,專項用于入室盜搶案件的限額賠償。
“社區聯保限額保險”的具體舉措主要包括:一是推行“季度保全年”。為使居民不多拿一分錢,市南區僅從現有的每戶每年交納的12元治安聯防費中,拿出3元錢聯合投保,專項用于居民戶住宅遭受入室盜竊、入室搶劫且公安立案偵查3個月仍未破案的財產性損失案件賠付。二是推行“千保十”。以一千戶為一聯保單位,實行千戶保十戶的限額賠償比例。三是推行“累進賠付”制度。經確認審核后,保險公司按財產損失500元以下(含500元)賠償200元、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賠償400元、2000元以上賠償600元的標準給予賠付。四是推行“補償促防范”。為防止出現理賠過度、防范缺失的現象,明確規定聯保戶以及看樓護院隊伍的防范責任,理賠款將根據案發原因給付。如果聯保戶未落實防范措施或者防盜設施在發案過程中被損壞,理賠款將以實物賠償的形式恢復或加強聯保戶防盜裝置。
為確保“聯保”賠付落到實處,市南區綜治部門著力規范各環節的銜接制度。一方面,協調市南公安分局開設“綠色通道”,明確承諾,聯保戶發案經公安、綜治、保險認定后當日賠付,實現認定環節與理賠環節的有效對接;另一方面,協調保險公司開辟專門窗口,僅憑公安機關出具的立案偵查3個月后的未破案證明和綜治部門的認定結論,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著眼于促進治安防范與社區聯保限額保險的有機結合,市南區還對發案率低于全區平均值的參保社區及其治安巡邏隊員予以獎勵,同時對入室盜搶案件發案率連續3個月居全區之首的管區進行責任查究,對連續6個月居全區之首的管區實行黃牌警告。
據統計,市南區目前已有非物業管理小區的3萬余戶居民參加了“聯保”,已有10余戶聯保戶拿到了200元至600元不等的保險賠付。市南區綜治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聯保”制度,不僅有利于對受到損失的居民予以財產補償,而且使居民主動交治安費入“聯保”、使治安聯防費用發揮最大效能,從而形成居民投身平安創建、強化治安防范力量的良性循環。目前,該區首批實行“聯保”的八大峽街道辦事處各社區等入室盜竊案件發案率有明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