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青島市重點建設項目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望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青島市重點建設項目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的意見
為了做好本市重點建設項目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客觀、公正考核市重點建設項目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強化對市重點建設項目建設的監督、激勵和約束,制定本意見。
一、目標設置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市計委負責對各市、區和市直部門、市屬單位提報的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確定市重點建設項目及其年度工作目標,報市政府審定。
二、考核內容
(一)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包括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工程形象進度、竣工決算情況;
(二)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
(三)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四)項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情況;
(五)執行《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和工程項目承發包情況;
(六)建立健全和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質量責任制、工程監理責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的情況;
(七)主管部門協調、服務情況。
三、考核標準
市重點建設項目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一)優秀檔次的標準:
1、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標;
2、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3、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到位,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項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良好;
5、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質量責任制、工程監理責任制和合同管理制;
6、主管部門協調、服務及時到位,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良好檔次的標準:
1、完成年度工作目標的80%以上;
2、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3、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到位,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項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良好;
5、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質量責任制、工程監理責任制和合同管理制;
6、主管部門協調、服務較好。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不合格檔次:
1、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低于60%;
2、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實行“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3、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及管理混亂,違反多項財經紀律;
4、出現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5、不建立健全或不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質量責任制、工程監理責任制和合同管理制;
6、主管部門協調、服務不及時,妨礙了項目的正常實施。
合格檔次的標準,為良好檔次標準以下、不合格檔次標準以上。
四、考核辦法
市重點建設項目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半年一次例行督查和特別督查、年終統一考核的辦法。每年年末,各市、區和市直部門、市屬單位按照上述考核內容進行自查,對工作完成情況作出書面說明。由市計委組織市經委、建委、財政局、規劃局、監察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采取聽匯報、實地調查等形式,對自查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并進行綜合評議,形成上一年度考核意見后,提報市政府批準。
五、激勵與約束
(一)對評為優秀的單位,市政府給予通報表揚,作為行政效能先進單位的評定條件之一。
(二)對評為不合格的單位,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并在行政效能評定中作為不合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