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現就實施政府系統定期新聞發布會制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原則上每月舉行一次,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每兩周舉行一次(暫定隔周周三上午)。如遇特殊情況,隨時召開。
二、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的組織協調,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的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要提前申報本年度需發布的內容,以便統籌安排。
三、市政府辦公廳與市政府新聞辦根據各部門各單位申報內容,并結合不同時期的宣傳重點和媒體關注的熱點問題,預先作出年度計劃安排,通知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準備。發布內容一經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變更。
四、市政府新聞辦負責邀請中央、省駐青媒體及市屬各媒體參加新聞發布會,并在青島新聞網、青島傳媒網開辟“新聞發布會”專門網頁,提前預告下次發布會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資料鏈接。
五、為提高新聞發布會質量,提高發言人新聞發布的技巧水平,將采取專家授課、組織發言人實地參觀學習等形式,對新聞發言人進行培訓,使其熟悉新聞發布和傳媒運作情況,掌握新聞發布的專業知識。
六、各部門各單位要盡快確定本部門本單位的新聞發言人及聯絡員,并填寫《新聞發言人呈報表》、《新聞發布會申報表》(附后),于3月23日前通過金宏網或傳真報市政府新聞辦。如變更新聞發言人應及時重新申報。新聞發布會內容不提前申報的,如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再列入年度計劃安排。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