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出境游可以更從容 “新護照”辦證時限縮短為15天
青島日報訊 什么時候想出國旅游,您只要提前半個月做準備就行。根據今年1月1日起頒布施行的首部《護照法》的規定,縮短為15天的辦證時限、延長為10年的護照有效期,讓市民的出行可以更加隨心所欲。
據悉,《護照法》實施之前,規定的辦理護照時限是30天,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為60天。而新頒布的《護照法》規定一般情況辦證時限為15天,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為30天。護照辦理時間縮短了一半,這就意味著游客可以有更充分的時間來計劃自己的出行方案。
就新、舊護照間的“不同”,市出入境管理局審批科科長徐陽向記者進行了一番說明。第一,“新護照”對不同年齡段將規定不同的有效期:16周歲以下人員護照有效期5年,16周歲以上人員護照有效期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在沒有實施《護照法》之前,由于游客必須提前半年去更換新的護照,名為5年的護照有效期其實只有4年半的時間,而現在延長到10年的有效期,讓很多人不用再為護照有效期短而發愁了。第二,新版護照還同時標有身份證號碼。第三,新版護照加注采用貼紙方式,每聯加注紙均印制編號,便于及時加注照片、偕行兒童等資料。
據悉,盡管新版護照比舊版護照多出16張簽證頁,但工本費依然是200元,加注費還是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