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2年底至今,開發區已清理違法建筑約15萬平方米,約占總量的70%。據初步統計,目前還有5.5萬平方米違法建筑沒有清理,其中部分分布在城市主干道兩側、村居小區、風景旅游區、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與開發區優美的環境和不斷提升的城市品位極不和諧。為此,開發區堅持“三步走”,把思想教育、法律宣傳和執法行動緊密結合起來,全民動員,重拳出擊,齊心協力打好清違“硬仗”。
第一步是從細處著眼,突出一個“穩”字。開發區始終把清理違法建筑作為政府一項“陽光工程”來抓,廣造輿論,引導群眾以大局為重,以自拆為主,形成了人人關心支持清理違法建筑的良好氛圍。同時,開發區做到整個拆除工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把工作做細、做實,讓群眾心服口服,在實現“清違”目標的同時確保社會穩定。
第二步是齊抓共管,嚴厲打擊,突出一個“嚴”字。開發區法院、公安、土地、規劃、城管等部門現場辦公、互相配合、聯動執法,各責任單位也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片負責”的管理機制,實行聯動,從而形成了清違合力。對于重點區域、重點地段以及對社會反映強烈的“釘子戶”予以強制拆除,嚴厲打擊頂風違法建設行為,徹底打消了部分當事人等、觀、靠的消極思想。
第三步是鞏固成果,不留后患,突出一個“牢”字。開發區加強日常監督,設立舉報電話,并充分發揮城管網絡加強日常巡邏,從而有效杜絕了新的違法建筑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