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開放大學資金支付監管實施細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健全單位內部控制體系,提高資金管理的公正決策能力和公開執行水平,通過實施資金分類監管,強化預算約束力,嚴格執行“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無預算不支出”的原則,建立健全大額資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機制,切實增強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根據《青島開放大學財務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結合青島開放大學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資金支付事前審批
(一)預算安排
1.審批要求:
按照財政預算管理有關程序,由各處室(學院)提報預算需求,黨政辦公室統一組織做好預算安排與執行。對于5萬元以上(含5萬元,下同)20萬元以下(不含20萬元)的項目,在項目組織實施前需提報校長辦公會研究。對于20萬元(含20萬元,下同)以上的項目,在項目組織實施前需提報校黨委會研究。預算需經批復后方可執行。
其中,延續項目或跨年度實施項目已進行集體研究決策的,后續預算安排不需提報研究;項目合同進度款和尾款支付,不需提報研究。
2.職責分工:
(1)各處室(學院):負責根據預算管理相關文件規定,結合職責分工,做好年度預算的編報、執行工作;在每年年初負責分別對上述5萬或20萬限額以上的預算項目,提報本年度擬上校長辦公會或校黨委會的《**年度項目擬上會清單計劃》(附件1)至黨政辦公室;負責在項目組織實施前,按照《**上會材料模板》(附件2)編制上會材料,明確項目目標績效、具體采購事宜等,履行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會前審簽程序,提報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研究決策。會議紀要及匯報材料交財務備案一份。
(2)黨政辦公室:負責根據預算管理相關文件規定,牽頭組織做好年度預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匯總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年度項目擬上會清單計劃》,負責根據上會清單計劃督促相關業務部門及時履行需集體決策程序的相關事項,協調配合做好項目材料會前審簽工作。
(二)政府采購
1.審批要求:政府采購工作按照《物資、工程和服務采購暫行規定》和青島市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執行。政府采購事項采購前應履行事前審批程序,采購金額5萬以上或20萬元以上的項目,其采購需求確定、采購政策落實、采購方式選擇等重要決策事項須經校長辦公會或校黨委研究確定。
青島市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按市財政當年度有關分散采購相關標準執行)的自行采購項目,需由專業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按照市財政局相關規定執行。
2.職責分工:
(1)各處室(學院):負責根據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做好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編報、執行工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辦理5萬元以上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政策功能落實、采購方式選擇等重要事項,并按采購金額分別提報校長辦公會和校黨委會研究確定。
(2)黨政辦公室:黨政辦公室為政府采購工作牽頭部門。負責政府采購預算審核與上報、政府采購內部控制機制建立與督導執行等工作;政府采購活動預算資金支付方面的審核工作;負責根據政府采購預算督促相關業務部門及時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協調配合做好項目材料會前審簽工作。
(3)政府采購專管員:政府采購活動實施歸口管理,黨政辦公室指定專人擔任政府采購專管員,專管員應熟練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指導、協調本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發揮政府采購聯絡員、協調員、監督員的作用。
(三)資金支付事前審簽
1.支出事項實行“分類分級審簽”:
預算資金分為基本支出經費和專項資金。根據資金支付分類范圍和限額,支出事項實行分類分級審簽,包括以下五種模式:“績效工資(補貼)發放表”、“費用報銷單”、“用款審批單+費用報銷單”、“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附件3)+費用報銷單”、“用款審批單+勞務酬金發放表”。
(1)基本支出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分類分級審簽要求如下:
人員各類工資(補貼)支出,包括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獎、職工住宅冬季取暖費補貼、離退休人員精神文明獎等,實行“工資(補貼)發放表”模式,由組織人事處編制工資(補貼)發放表,按照審批流程審批后進行發放;
外聘教師課時費、監考費,外聘專家勞務費等費用類支出,實行“用款審批單+勞務酬金發放表”模式,由各處室(學院)填寫《勞務酬金發放表》,按照審批流程審批后進行發放;
單位運轉常規支出,包括職工上下班交通費、車改人員交通補貼、子女保教費、水電暖費、電話費、辦公用大桶水、快遞費以及金額在500元以下(不含)的零星支出,實行“費用報銷單”模式,由各處室(學院)填寫《費用報銷單》(職工上下班交通費填制《機關職工上、下班交通費發放明細表》),按照審批流程報財務分管領導審批后,按規定辦理報銷;
固定資產采購項目按照校固定資產相關規定執行。
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差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各項支出,實行“審批單+報銷單”模式,由各處室(學院)填寫《用款審批單》與《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匯總報銷單》,按照審批流程審批后進行發放;會議費、培訓費,實行“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報銷單”模式,由責任業務處室(學院)填寫《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與《費用報銷單》,按照審批流程審批后開支。
(2)專項資金是指用于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專項財政性資金。分類分級審簽要求如下:專項資金的支出,實行“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報銷單”模式,由責任業務處室負責編制《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附支出依據,按照審批流程審批后開支。
2.審批要求:
支出事項應嚴格履行事前審批、事后報銷程序。對于需填制《審批單》和《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的支出事項,須在事項發生前辦理審批手續,無特殊情況不得事后補辦審批手續,不得以事后報銷審批代替事前審批。
3.職責分工:
(1)業務部門: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預算管理,特別是對日常資金支出限額監管,各業務處室應嚴格按照支出事項分類分級審簽限額和范圍執行。負責根據年度預算安排和職責分工,每月20日前(節假日順延,下同)填制《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提交下月資金需求至黨政辦。《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應按規定完整、規范填寫,需按照規定流程經學校主要領導簽字確認;負責根據項目管理臺賬信息,對預算支出實施臺賬管理,以臺賬為基礎謀劃資金支付計劃。
(2)黨政辦:負責根據支出事項分類分級審簽要求,嚴把支出事項事前審核關,重點審核《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中支出內容是否符合預算安排、支出金額是否符合資金使用計劃進度安排、項目已累計執行情況及政府采購金額是否準確等;負責每月25號前匯總業務部門提報的《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經審核后報財務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進行集中審簽,必要時需會同相關業務部門向主要領導匯報項目情況。
二、資金支付事中審核
(一)資金支付單據審核
1.審核要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格執行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開支標準,杜絕超標準和違反規定的支出。辦理付款業務時,根據資金支付審核要件進行審核把關,具體審核要點詳見費用報銷明白紙(附件4)和《費用報銷事項審核標準參考清單》(附件5)。
2.職責分工:
(1)業務部門:在完成資金支付事前審批的基礎上,負責根據資金支付審核要點完成支付單據材料的整理、收集、初審,辦理支付單據審簽手續。業務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對本處室負責的經費支出審核把關。
(2)黨政辦公室:負責嚴格按資金支付審核要點審核支付單據,重點審核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支出事項的開支標準、對方賬戶信息準確性等關鍵要件,對采購發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范性進行把關,對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缺少審批手續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二)資金支付錄入
1.審核要求:審核資金支付錄入信息的準確性,重點核對預算指標的使用是否符合事前審批、支付信息的錄入是否與原始單據一致。
2.職責分工:
(1)業務部門:負責根據項目付款進度,將完成審簽手續的支付單據交黨政辦辦理支付;負責根據預算執行責任分工,在預算一體化系統(政府采購)錄入政府采購項目支付合同和履約驗收單。
(2)黨政辦:負責根據預算批復情況和業務部門提報的資金需求,在預算一體化系統中提報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完成審簽手續的支付單據,在預算一體化系統錄入送審,提交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端支付;負責關注資金支付送審動態,發現異常及時對接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監控處和支付銀行,確保資金及安全時支付。
三、資金支付事后監管
(一)開展單位內部互查。
黨政辦強化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充分發揮財務、審計不相容崗位相互牽制作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內部互查,同時對業務部門支出業務進行延伸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最大限度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金安全規范使用。
(二)積極配合上級檢查。
積極配合財政、審計及上級主管部門做好資金支付專項檢查工作,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措施予以整改。
(三)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業務流程,將制衡機制嵌入部門內部管理各環節,實現資金支付的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不斷提升資金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其他
(一)本細則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上級政策有新規定的,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1.**年項目擬上黨委會(校長辦公會)清單計劃
2.**上會材料模板
3.經費支出預算審批表
4.經費報銷明白紙
5.費用報銷事項審核標準參考清單
6.用款審批單
7.費用報銷單
8.差旅費匯總報銷單
9.費用酬金發放表
54號(20231011)《資金支付監管實施細則(試行)》(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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