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開放大學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為貫徹執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 29 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2023 年山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2023〕8 號),《青
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青島政務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專欄內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促進依法治校,推進民主管理,結合《青島開放大學信息公
開管理辦法》(青開大校發〔2023〕28 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指南。學校信息公開采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種方式,信息公開方式可參考《辦法》相關規定。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詳見《青島青島開放大學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學校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青島開放大學黨政辦公室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學校主要在“信息公開”網上專欄及信息擁有單位(部門)網站公開。此外,學校還將根據實際情況,通過信息公告欄、電子顯示屏、校報校刊、新聞媒體以及其他便
于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學校將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獲取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是指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必須通過申請程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信息。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學校規定的不予公開的其他信息除外。
(二)受理機構
青島開放大學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學校辦公室。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金水路 68 號;
電話(傳真):0532-58661901;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
電子郵箱:qdoubgs@163.com;
郵編:266000。
(三)公開程序
申請人向青島開放大學申請公開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填寫《青島開放大學信息公開申請表》(可以在青島開放大學信息公開網站下載),也可到學校辦公室領取。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1.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將其作為電子郵件附件發送至 qdoubgs@163.com。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學校黨政辦公室當場提交申請。因特殊原因當面口頭申請的,由工作人員作好記錄,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四)申請處理
1.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學校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2.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學校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學校信息公開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不屬于本校職責范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職責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在 10 個工作日內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6.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校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將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7.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校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五)收費標準
按照青島市價格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收費納入學校財務管理。監督程序投訴部門:青島開放大學紀委辦公室;
投訴電話:0532-58661920;
投訴電子郵箱:qdtvujw@163.com
郵編:266000。
青島開放大學黨政辦公室
202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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