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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九中學生資助評議委員會經政策學習、民主討論、部門協調,確定我校困難學生助學金評議等級認定細則如下:
我校困難學生助學金申領、發放對象為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品學兼優在校學生,按照實際困難情況分為兩個資助檔次,即“特殊困難”和“困難”。
兩檔資助認定標準:
“特殊困難”認定標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本檔次助學金:
家庭或本人持有城市低保證明、農村低保證明的學生;
學生本人持有殘疾證、孤兒證,并伴隨事實經濟困難的學生;
三年內有低保證明、殘疾證明、孤兒證明,但本年度已不屬于相關類別的邊緣人員,但事實經濟仍較為困難的學生;
“困難”認定標準,達不到“特殊困難”認定標準,但家庭經濟實際困難的學生,可申請本檔助學金:
本人、事實撫養人、或事實撫養人同時撫養(贍養)的其他家庭成員,一年內因傷病或基本生活環境遭受重大損失等原因,發生事實經濟困難的學生;
事實撫養人因殘疾、死亡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實際困難但同時又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學生;
其他能夠證明家庭經濟發生事實困難的學生。
一年內有班級、年級、校級或以上處分的學生,不予評議助學金發放資格。
未盡事宜,由青島九中學生資助評議委員會工作小組討論決定,并報資助評議委員會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執行。
青島九中學生資助評議委員會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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