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免學雜費
(一)申請條件
全市規范辦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范圍: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殘疾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
(二)申請程序
1.學生遞交《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申請表》(附件4-7)
2.同時提交相關材料
(1)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低保證復印件 或 建檔立卡證復印件 或 學生本人殘疾證、兒童福利證等證明材料
(3)打印與上述證明材料姓名一致的銀行賬戶半年內的銀行流水(只打印收入部分)
3.材料提交時間
請在9月16日前提交材料,可直接提交給李思敏或請班主任轉交或郵寄(部分需班主任簽字,不推薦郵寄)
辦公室位置:B505
郵寄地址電話:李老師 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王喬崮路5號青島三十九中高中校區
15109229952(如郵寄請私信告知以免遺漏)
(三)備注
目前,此項包括學費+雜費共800元
每學期初提交一次申請
除特殊說明外,遞交材料均為A4大小紙質
二、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
具有青島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學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是重點資助對象。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災害影響等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也可積極申請。
(二)申請程序
1.具備免學費條件的學生可以無條件申請,首次申請的學生需提交材料見下文(5)(6)
2.其他申請學生需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4-1)
(2)困難學生認定證明材料(如社區證明等)
(3)《青島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4-2)
(4)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校園一卡通銀行賬戶賬號信息》(附件4-4)(首次申請助學金的學生提供)
(6)首次申請,但無一卡通的,提供辦卡材料
《單位申請批量開卡明細清單》(附件4-5),同時報送電子版;學生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未滿16周歲無身份證的,提交戶口本復印件(學生頁);已滿16周歲的,只有提交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才能辦理助學金卡,未辦理的請盡快辦理。
3.材料提交時間
請在9月16日前提交材料,可直接提交給李思敏或請班主任轉交或郵寄(部分可能需班主任簽字,不推薦郵寄)
辦公室位置:B505
郵寄地址電話:李老師 青島市城陽區惜福鎮街道王喬崮路5號青島三十九中高中校區
15109229952(如郵寄請私信告知以免遺漏)
(三)備注
除特殊說明外,遞交材料均為A4大小紙質
學校經過評審,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一、二檔資助
三、因公傷殘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優待政策
相關名單單獨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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