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班委會、團支部發揮作用突出,自治能力強,班級有關心政治、集體,團結友愛、奮發向上的良好班風。全體學生能夠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青島市中、小學生禮儀常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班級管理機制,在“初(高)中學生素質發展評價”中思想道德素質均達良好以上。
條款中的干部隊伍發揮作用突出是指大部分干部在同級部中工作良好以上,緊密團結分工協作,自治自力管理好班級。學生注意時事政治學習,積極配合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各項活動,有較好的集體榮譽感,同學之間,師生之間,團結友愛,密切合作,風氣正派,工作扎實,學校量化管理評比得分居同級部前二分之一位置。
2.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學習風氣濃厚,創新精神強,上課、自習紀律良好,同學之間互相幫助,積極開展課外學習活動和學習方法研究交流,學習成績良好或有明顯進步,考試無作弊現象。
本條例中刻苦學習是指學生在各課學習中刻苦努力,課堂自習紀律好,作業完成質與量均好,上課認真聽講,學習氣氛濃,課外活動和學校交流是指有關學習的主題班會,經驗交流,班級學習競賽,學習評比活動有計劃安排,活動開展富有成效,學習成績良好是指學期末全班總分成績或級部評價成績,居同級部的同類型班級的前二分之一位置,明顯進步是指在原有基礎進步幅度顯著人所公認。
3.積極開展文體、衛生活動,深入進行社會調查,積極參加勞動,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表現出色,成績突出。
本條款中開展文體、衛生等活動是指能夠較好地經常性開展常規活動,在學校量化管理評比中,以上欄目得分較好。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表現出色,成績突出是指學校開展的思想教育、專題活動等評比中被列為優勝或受表揚,在全校性的大型比賽中,如校運會名次居同級部前二分之一位置或獲得精神文明獎。校園文藝會演中有節目獲獎,宿舍、衛生等檢查級部局前二分之一位置。
4.遵守紀律,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性強,講文明,懂禮貌,班級精神面貌好。
本條例中遵守紀律是指遵守國家法律規定,無偷盜,打架斗毆違法亂紀現象,模范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班級紀律性強,無發生不安全事故,尊敬師長,積極做好人好事,在校內外講文明,懂禮貌。
5.愛護公共財產及公共設施,節約水電,珍惜糧食,艱苦樸素,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美德。
本條款中愛護公共財產設施是指無有意損壞門窗、桌椅、玻璃、墻壁、文體器材等公物現象,節約水、電,不浪費糧食,養成良好的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美德。
6.先進班集體評選的范圍,必須是班級學習成績、量化管理成績都列級部前二分之一位置。標桿班集體必須是班級學習成績、量化管理成績都列級部第一名。
在下列情況下對先進班集體和標桿班集體實施一票否決:
1.班級中出現了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或違紀行為,嚴重地損壞了學校的聲譽。
2.班級不服從學校的決議,不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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