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自然災害,將災害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因突發自然災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汛防臺、地震災害、氣象災害等。一次3人重傷及以上或1至2人死亡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為特大事故。
三、基本原則
1.迅速報告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當事人、目擊者及領導要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報告。
2.主動搶險、迅速處理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立即盡最大可能展開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出現后,要把救助人員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實施救助,及時疏散處于危險之中的人員。
4.保護財產及設施安全原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要積極搶救財產,盡一切可能確保重要物品及設施的安全,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四、組織領導
1.為有效開展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學校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責任部門:學生處。
2.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第一責任人負責現場指揮,包括:搶險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救護組、物品管理組、后勤保障組。
3.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搶險行動組負責發生災害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現場營救,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引導組負責指揮師生轉移到安全場所;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信息溝通和上報工作;人員救護組負責為現場傷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并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物品管理組負責妥善保管從現場搶救出來的物品,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并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復損壞、丟失;后勤保障組負責為現場救護工作提供車輛、水、食物等服務工作。
五、預警預防
1.加強領導,廣泛宣傳。校長為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學校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小組,并明確人員具體職責;平時加強師生員工的安全常識教育,懂得水災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學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師生每年進行一到兩次的演練。
2.建立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警系統,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關注氣象預報,臺風暴雨來臨時,盡快落實汛情預警預報措施,做到提前預防,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正確應對,以期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3.堅決執行值班、報告制度。公布值班電話,白天、夜間值班電話應設專人責任看守,24小時有人值班,領導小組成員的移動電話應保持隨時開機,保證通訊暢通。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預防,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正確應對,以期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搶險隊伍及物資儲備庫。總務處儲備編織袋、水泥、木材等搶險救災物資,隨時待命,聽候調遣,準備處理突發事件,醫務室應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
5.加強安全檢查。學校每學期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預防工作進行專項布置。對本單位的建筑物、高大樹木,排水設施,供電、供煤、廣播線路等組織自查,針對出現的問題落實具體措施,確保預防工作的正常進行。
六、處置流程
一旦發現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教育局。現場應急處理執行下列一般程序。
1.事故發生后學校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局辦公室、教育局基建站匯報,并組織教職工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較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校領導及有關干部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就近送區級以上醫院治療,并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七、善后處理
1.應急狀態解除由學校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宣布。
2.學校工作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
并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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