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導思想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青島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具體責任部門:學生處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校內的學生意外傷害事故。
三、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由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學生處主任、總務主任、衛生老師為組員的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責任處室為學生處。
2.學校成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分管校長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3.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內做好調查取證工作(要有書面的筆錄);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保險公司的聯系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范教育,發現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加以嚴厲批評和教育,嚴重的調離教師崗位。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五、處置流程
1.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由人員救護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就近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2.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同時向局辦公室匯報。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有序開展工作,包括調查取證等工作。
4.積極向局辦公室匯報事故近況,同時認真聽取上級領導對事故的處理意見和指導。
六、善后處理
1.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
(1)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掌握合法、合理、合情、人性化操作的原則。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事故的善后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等要求;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
1)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4)做好司法訴訟的準備。
5)總結教訓,在師生中開展舉一反三的教育,并形成個案資料。轉入常態管理后,要在學習生活等方面為受傷學生提供必要的關愛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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