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下發的有關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青島一中學生資助有關政策及申請指南。
一、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
具有青島市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學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 生。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家庭學 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 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低保邊緣家庭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是重點資助對象。
2.評審程序
(1)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7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精神,成立校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困難認定小組等機構,組織本校學生(或監護人) 自愿申請,填報《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 表》(附件 4-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完成本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青島一中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嚴賢付、郭文雯 副組長:鞠振國
組員:山水、樊佳利、于賢輝、常云龍、吳正超、梁會爽、全體班主任。
(2)根據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和助學金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填報《青島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4-2)
(3)學校負責本校申請國家助學金學生的評審工作,學校對評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對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材料進行班級初審、學校審核后匯總,填寫《青島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學生申請情況統計表》,加蓋公章后報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由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根據學校情況下達資助名額。學校根據下達的名額,對提出申請的學生組織評審,并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一、 二檔資助。經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同意后,將評審結果以適當方式在學校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注意保護學生隱私。
(4)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通過青島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上報受助學生信息,經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審核后,從系統中直接打印名單匯總表,經學生簽字確認, 留存備案。
3.材料報送
(1)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細則、學校學生資助工作 領導小組、困難認定小組和普高國家助學金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當年國家助學金評審意見。
(2)國家助學金初審學生名單,通過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青島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上報。
(3)受助學生校園一卡通賬戶信息。曾獲得助學金的,無需報送賬戶信息;首次申請助學金且持有校園一卡通的,學校填報《校園一卡通銀行賬戶賬號信息》,無校園一卡通的,提供相關辦卡材料。
(4)辦卡材料:《單位申請批量開卡明細清單》,同時報送電子版;學生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未滿 16 周歲無身份證的,提交戶口本復印件(學生頁)和學校證明;已滿 16 周歲的,只有提交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才能辦理助學金卡,未辦理的請盡快辦理。
二、免學費政策
1.受助對象
青島一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范圍: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等家庭 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殘疾學生、孤 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
2.評審程序
(1)學生申請。學生根據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的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申請表》(附件 4-7)及相關證明材料。
(2)學校評審。學校負責本校申請免學費學生的評審工作,學校對評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學校在收到學生申請后,認真審核學生提報的材料,對提出申請的學生組織評審。經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同意后,將評審結果以適當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注意保護學生隱私。
(3)資金撥付及學費免除流程。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學校將學生免學費申請表、證明材料、匯總表及明細表等報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復核;學校不得向符合免學費條件的普通高中學生收取學費。免除學費的學生,需在《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明細表》中簽字,學校留存備案。
3.材料報送
(1)《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匯總表》
(2)《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明細表》紙質版及電子版。
(3)《青島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申請表》紙質版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 中心審核無誤后當場退還學校,由學校留存備案。
(4)將免學費學生信息上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息系統。
三、因公傷殘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優待政策
1.優待對象
青島市公安局提供的“就讀公辦高中段學校因公犧牲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名單”中所有在籍學生。
2.優待項目
為符合條件的學生免除學費(普通高中學生按照普通班學費標準免除),為寄宿學生免除住宿費。
3.材料報送
《因公犧牲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就讀高中段學校優待政策落實情況統計表》紙質件(加蓋學校公章),同時報送電子版。秋季學期,學生資助相關評審和材料報送具體工作日程另行通知,并在春季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學校將春季學期因公傷殘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優待政策落實情況報送市教育人才服務與學生資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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