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一中安全管理制度
全體教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
1.門衛工作人員要嚴格門衛工作制度,制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校園。開展校園巡邏,及時制止不良現象和行為。加強交通安全意識,上下學期間做好校門交通管理。
2.任課教師是上課期間安全直接責任人,其間要管理好本班學生,發現有學生缺席,須及時同班主任聯系。教師演示實驗要關注實驗的安全,學生實驗前教師要強調安全操作方法。實驗中,要加強巡視,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實驗結束后要及時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堿藥液、刀具等危險物品外帶。
3.學管處、年級、班主任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以交通、溺水、火災、擁擠踐踏等事故案例,教育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體育教師必須樹立起很強的責任意識,其間必須認真組織、管理好學生,嚴禁放羊式教學。上課開始要做好必要的準備活動,對體育課上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環節應向學生講清動作要領,落實好保護措施。體育教師要通過班主任或學生本人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對患慢性病、先天性體質特異的學生應區別對待,開展適當活動并做好隱私保密工作。若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要及時送醫院救治。
5.相關職工要妥善保管好勞動工具,及時處理好工作遺留物,以防學生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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