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決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全體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學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每學期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常抓不懈。
2、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3、做好學校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學期初、學期末、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4、在學校基建項目的維修改造中,重點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6、學校做好防火檢查制度。每周安排專人對重點部位和各自分管的區域進行檢查,并在教育局學全平臺上進行掃碼上報。每月安排負責人對學校所屬的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巡檢,并做好記錄。
7、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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