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落實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要特別注意預防洪水、暴雨雪、臺風、山洪、泥石流、天文大潮、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制定各項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
二、定期對學校校舍進行全面排查。
1、對因排除學校地質危害、校舍安全隱患工作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的問題,做出妥善安置。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2、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落實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證信息和通信渠道暢通。凡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天氣預警知識的教育。
1、對雨雪天以及惡劣天氣時學校安全工作作出應急預案。家長接送學生必須按照應急預案執行。
2、各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雨雪天的安全教育,教會學生了解有關天氣預報的預警知識。并強調讓學生通知家長,在雨雪天來校接學生要遵守學校的行車要求,聽從指揮,必保安全。
3、凡下大雨雪天或惡劣天氣,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以及行政、辦公室、學生處和當天的值班教師要在校門口以及安保室負責學生的疏導、指揮車輛、校門交通秩序工作,必須全部到位;教務處要積極協助各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各班主任要積極指導本班學生有秩序地退校,直到本班全部學生安全離開學校,本人方可離校。
四、停課應急措施
1.正常教學時間遇極端惡劣天氣確需停課,及時向市教育局相關部門請示、報備,明確停課的時間和復課時間。
2.及時告知每一個學生和家長停課安排,并調整教學工作計劃。
3.停課后,妥善安排好各項工作,確保復課后教學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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