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學校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部分,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為學校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并實行使用班級及各處室分管責任制,科組由科組長負責,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內宿生宿舍樓,由分管各幢的負責內宿管理老師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對于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按各幢進行整理歸檔、裝妥,以便日后查閱。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并按有關程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墻壁地面要干凈無污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絡、水、電、窗簾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3)對各幢建筑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并及時組織修補。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臺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
(5)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筑物定期請市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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