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教育部和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經研究擬重新調整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責任、學校各部門按照業務職能的直接監管責任、以及學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構建起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管理體系。
一、青島實驗初級中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 長:孫曉東 侯蕓
副組長:陳思 安揚 王子龍 亓振霞
成 員:
辦公室 韓旭芳 侯芳
教導處 齊茜 馮寶慶
學管處 尚啟森 藺毓祥
總務處 李佳棟 王軍
食 堂 儀垂好
衛生室 王艷紅
華盾保安公司
職 責: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校園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指導、協調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特點,定期分析預測安全工作形勢,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組織制定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二、領導班子成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是校園安全責任主體,書記、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學校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防范體系、安全工作制度等,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自護自救能力。
校長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全面實行安全工作網格化和實名制管理,落實崗位安全職責;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評先和績效考核掛鉤;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加強與所屬社區、派出所、消防、交警、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遇到突發事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搶救。
學校黨總支書記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校長不在校期間,履行校長崗位安全職責;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黨總支委員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通過黨建工作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安全責任意識,指導落實崗位安全職責;及時掌握校內不穩定因素,積極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督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整改建議。
負責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副校長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學校各部門及各崗位干部、教職工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規定,對所從事崗位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是崗位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三、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
(一)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共同職責
1.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一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好本部門所負責業務工作中的相關安全工作。
2.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認真研究、解決本部門所負責業務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3.對本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并研究制定本部門負責工作的安全監管措施,并組織實施。
4.督促各學校對本部門工作職責所涉及的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定期對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5.組織召開業務工作會議時,應同步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對工作職責所涉及的學校安全工作開展安全督查,負責檢查、督促各學校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具體職責
1.學生成長中心:負責全校學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月、教育日、消防日以及防溺水、防踩踏、交通、禁毒、環保、反邪教、普法教育、校園欺凌防范等專題教育活動,將安全教育滲透到家長學校,并指導家長對子女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珍愛生命教育等;負責落實學校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負責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置工作;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和防范處理應急突發事件反邪教等工作;協調處理學校保險工作;負責學校大型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預案和上報工作;及時宣傳報道我校校園安全工作經驗做法。負責衛生與健康安全和學生集體服用藥品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指導、監督學校傳染性疾病預防和控制,做好體育、文藝等大型活動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范;
2.教師發展中心: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到全校總體發展規劃、目標任務和年度考核,將安全教育列入各類教工培訓內容;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調度及節假日值班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安全;負責輿情監控及處置應對工作。負責全校教職工隊伍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全校教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負責處理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教職工來信來訪工作,防范因教師違規違紀造成糾紛和引發學生傷害事件;負責學校教師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置工作。負責教工運動會和學校教工集體外出活動的安全工作;負責學校離退休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老干部活動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
3.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全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校舍、構筑物、消防設施、防雷設施、鍋爐、電梯、電氣線路安全隱患的排查、鑒定,并組織實施維修改造;負責指導學校地質災害、汛期校舍及相關排水設施安全隱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工作;組織處理校舍、消防安全事故。負責保障安全專項經費的投入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學校財務、審計的安全工作;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學校食品安全(食品、生活用水)、學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學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4.課程建設中心: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教育招生考試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招考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在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命題中滲透安全知識內容;負責協調職責范圍內的教育招生考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實驗室、實驗器材、圖書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實驗室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和存儲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網絡安全,組織開展網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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