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財教〔2023〕11號)、《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獎學金評審發放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24〕42號)文件要求,我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組織,規范操作,圓滿完成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F將學校評審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評審依據
1.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的《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2.《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獎學金評審發放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24〕42號)
3.《青島電子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
二、評審程序1.工作部署
(1)修訂《青島電子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成立學校評審領導小組,確定學校評審委員會名單。
(2)召開全校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會議,部署落實學校2023-2024學年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3)分配名額:根據《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獎學金評審發放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24〕42號)文件精神,結合下達給我校國家獎學金名額為2人,名額分配以市南校區和市北校區各一個,根據我校職業學校的特點,突出技能導向,優先推薦在地市級及以上技能大賽等專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學生。
2.宣傳動員
通過班主任會和班主任群通知各班班主任國家獎學金開始申報,由各班班主任在各班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填寫《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報工作小組。
3.評審流程
(1)自主申報(2024年9月26日)
由各班班主任宣傳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填寫《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上報給工作小組。
(2)材料審核(2024年10月8日)
申請審批表中的“基本情況”由班主任審核,“學習情況”由教務部門審核,“主要獲獎情況”由相關部門審核。
(3)審議推薦(2024年10月9日)
評審工作小組研究確定推薦名單,報領導小組審議。
(4)結果公示(2024年10月10日-15日)
經學生本人申請,班級推薦,學校評審工作小組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審后,報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擬推薦市南校區2022級3班李嘉怡,市北校區2023級1班王紫彤為申報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人選。
公示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0日到2024年10月15日在公示欄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異議。
(5)材料上報(2024年10月21日前)
評審工作小組嚴格按照要求整理材料,匯總上報。
三、評審結果
經學生本人申請,班級推薦,學校評審工作小組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審后,報校長辦公會研究,推薦:
市南校區2022級3班 李嘉怡
市北校區2023級1班 王紫彤
兩位同學為青島電子學校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人選。
附件:
1.青島電子學校2023-2024學年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名單
2. 青島電子學校2023-2024學年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決議
青島電子學校(加蓋公章)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青島電子學校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名單
一、青島電子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崔西展校長
副組長:孫剛書記
成員:紀淵海副校長 韓健副校長 王輝副校長
二、青島電子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主任:紀淵海副校長
副主任:姜漢龍
成員:申方 張帆 梁鵬 張媛 王子聰 王文博 孫京安 張菁 朱可昕
青島電子學校(加蓋公章)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
青島電子學校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決議
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財教〔2023〕11號)、《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獎學金評審發放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24〕42號)和《青島電子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經校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集體評審,李嘉怡、王紫彤同學初審合格,擬推薦獲得2023-2024學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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