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核原始憑證
1.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經濟政策、財務制度的要求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正確性,杜絕囫圇發票報銷。
2.審核憑證鑒章是否齊全,數字是否正確,自制憑單內容是否完整,憑證填寫是否規范認真。
3.購物是否有驗收人簽字。
4.購買??厣唐肥欠褶k理“??亍笔掷m。
5.丟失原始憑證必須有對方開出的證明,經辦人寫明丟失原因經校長批準后方能報銷。
6.購置設備是否有購置計劃及合同,是否經總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并同時辦理固定資產增加手續。
二、審核借款憑證
1.審核經辦人是否按借款單所列的項目要求填寫齊全。
2.審核借款單是否加蓋公章、負責人、借款人、經辦處室負責人是否簽字。
3.借款、報銷未經有關人員簽字不予辦理。
4.經過上級批準的經濟業務,應將批文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保存,如果批文需要單獨歸檔,可用復印件。
5.審核記賬憑單
審核記賬憑單的內容包括:(1)有日期、編號、摘要、科目名稱、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制單人姓名。(2)如沖銷暫付款的憑證要注明借款日期。(3)如是更正錯誤的記賬憑單,應寫明錯誤憑單號及日期,在原錯誤憑單上注明更正日期及憑單編號。
6.審核收款時,核對各單位交來的現金或支票與收據、發票所收的金額是否一致。
7.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入和支出及原始憑證有涂改、偽造等現象,應拒絕辦理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8.審核人員應在辦理每筆業務前,查閱經費收支結算情況,有超支現象的立即向領導匯報;審核無誤的單據應及時傳遞給出納員支付匯款。
三、發票的報銷簽字程序是:
1、經辦人簽字;
2、物品購置,須先由總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屬固定資產類還需同時填制固定資產增加憑單;
3、事項交辦人或有關處室負責人簽字;
4、根據經辦事項性質由分管校長簽字;
5、校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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