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的
為保證學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和存儲安全,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護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
3 職責
3.1各科室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行本制度。
3.2設備科是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存儲的歸口部門。
4 程序
4.1存儲和保管
4.1.1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并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實驗室只能保存滿足日常使用的量。
4.1.2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建立危險化學品清單:結合出入庫記錄,實行動態管理。每半年盤點一次,核查實際庫存量,建立新的清單。
4.1.3每種危險化學品要建立安全數據表。
4.1.4危險化學品儲存地點應符合安全條件,并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
4.1.5危險化學品應分類存放,試劑貯存室內存放的試劑不得過高過密,酸和堿等危險液體放在低于眼睛的位置,大容積的試劑瓶以及裝有強酸和強堿的試劑瓶應該放在地板上的試劑托盤中。應限制最大儲備定額,不應超儲,互相有影響的藥品不得混放,必須分開存儲。
4.1.6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材質以及危險化學品包裝的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
4.1.7根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專用倉庫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4.1.8對劇毒物品的容器、廢液、殘渣等應及時妥善處理,嚴禁隨意拋灑,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處理遵照安全數據表,由醫務科負責,不得隨意丟棄,污染環境,傷害他人。
4.1.9應當在專用倉庫門口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1.10不得在危險化學品倉庫分裝溶劑,以免因空氣中溶劑濃度過高引起爆炸或中毒事故。分裝人員須配戴相應防護用品,并使用承接盤防止泄漏。
4.1.11各科室主任對使用危險化學品要嚴格控制和監督,指定人員每個月要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使用及各種記錄檢查,做好記錄,對存在的問題持續改進。
11.危險化學品如有丟失,立即報告總務科和醫院領導及時處理。
4.2使用
4.2.1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及使用人員應熟悉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仔細閱讀安全數據表,了解化學品的危險性信息、潛在的健康影響、急救措施、防火措施以及意外溢出與暴露的應急預案,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2.2 應當在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4.2.3應當在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2.4作業現場應懸掛張貼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4.2.5 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現場急救設備。接觸危險化學品后要及時洗手,不能在未徹底清洗之前喝水或進食。根基不同的危險化學品,采取不同的人身防護裝備,重點防護眼睛、皮膚、呼吸和其他暴露部位。
4.2.6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使用后應及時封閉瓶口,并放回原位。
4.3 登記與事故應急救援
4.3.1 危險化學品登記包括下列內容:
a.分類和標簽信息;
b.物理、化學性質;
c.主要用途;
d.危險特性;
e.儲存、使用、運輸的安全要求;
f.出現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
4.3.2 應當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做好相應記錄。
5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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