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為實現教學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規范化、質量標準化,切實提高學校教學管理水平,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教學管理實行學校、教研組兩級管理。教務處負責教學工作的總體管理與協調監督,對教學過程實施有效控制;教研組負責本部門教學工作的落實與檢查,認真貫徹執行教學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教學管理工作包括人才培養方案制(修)訂、課程標準制(修)訂、教學運行、教學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規范等方面。
第二章 人才培養方案制(修)訂與管理
第四條 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是落實黨和國家關于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總體要求,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安排教學任務的規范性文件,是實施專業人才培養和開展質量評價的基本依據。
第五條 人才培養方案制(修)訂基本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促進全面發展。全面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授基礎知識與培養專業能力并重,強化學生職業素養養成和專業技術積累,將專業精神、職業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
(二)堅持標準引領,確保科學規范。以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為基本遵循,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在課程設置、教學內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強化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科學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三)堅持遵循規律,體現培養特色。遵循職業教育、技術技能人才成長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處理好公共基礎課程與專業課程、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學歷證書與各類職業培訓證書之間的關系,整體設計教學活動。
(四)堅持完善機制,推動持續改進。緊跟產業發展趨勢和行業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業企業、第三方評價機構等多方參與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動態調整機制,強化教師參與教學和課程改革的效果評價與激勵,做好人才培養質量評價與反饋。
第六條 人才培養方案主要內容
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應當體現專業教學標準規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養的主要環節要求,具體包括:專業名稱及代碼、入學要求、修業年限、職業面向、培養目標與培養規格、課程設置、學時安排、教學進程總體安排、實施保障、畢業要求等內容,并附教學進程安排表等。
第七條 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更新程序
(一)規劃與設計。學校會同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統籌規劃,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的制(修)訂方案,下達人才培養方案的制(修)訂任務,并提出制(修)訂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
(二)調研與分析。各專業要做好行業企業調研、畢業生跟蹤調研和在校生學情調研,分析產業發展趨勢和行業企業人才需求,明確本專業面向的職業崗位(群)所需要的知識、能力、素質,形成專業人才培養調研報告。
(三)起草與審定。結合實際,落實專業教學標準,準確定位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與培養規格,合理構建課程體系、安排教學進程,明確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資源、教學條件保障等要求。學校組織由行業企業、教研機構、校內外一線教師和學生代表等參加的論證會,對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論證后,提交校級黨組織會議審定。
(四)發布與更新。審定通過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按程序發布執行,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通過學校網站等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施情況的評價、反饋與改進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技術發展趨勢和教育教學改革實際,經所在院系論證通過、教務處審查、分管教學校領導批準后,及時優化調整。
第三章 課程標準制(修)訂與管理
第八條 課程標準是執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實現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教學指導文件,是編寫教材、組織教學、評價課程教學質量和開展教學過程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加強課程建設,實現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保障。凡列入人才培養方案的每門課程都應在開課前制(修)訂課程標準。
第九條 課程標準制(修)訂原則
(一)系統性原則。課程標準依據專業教學標準、人才培養方案、職業技能等級標準、職業資格標準、最新行業企業標準制定。要明確在專業人才培養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務,體現職業教育教學思想理念的更新。統籌安排課程教學內容、組織實施和教學評價等環節,科學分配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時間,實現課程教學的最優化設計。
(二)思政育人原則。全面提高課程育人實效,深入挖掘各類課程和教學方式中蘊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資源,將課程思政、勞動精神、工匠精神、質量意識、安全意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元素融入課堂教學,實現專業教育和思政教育的有機統一。
(三)職業性原則。緊跟科技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趨勢,按照行業企業的發展需要和完成職業崗位典型工作任務所需要的知識、能力、素質要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新要求引入課程教學內容,安排教學順序,創新教學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體現校企共育、工學結合,德技并修的職業教育培育特點。
(四)以學生為本原則。堅持以學生為本,體現統一要求和個性發展相結合的原則,鼓勵學生適應自身基礎和智能特點發展個性。課程標準要突出學生的主體作用,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
(五)可操作性原則。課程標準要充分考慮學校與合作企業的教學資源條件,處理好教學內容的先進性與可行性的關系。課程標準的各項內容和要求應清晰明確,課程設計、實施與考核應具較強的操作性,能把課程教學目標落到實處,便于執行。
(六)創新性原則。開發適合現代職教理念的新課程標準,注重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滿足學生就業、職業發展和個體職業生涯的需求。
第十條 課程標準主要內容
課程標準主要包括課程性質、課程設計思路、課程教學目標、課程內容與要求、課程實施建議和附錄。其中課程實施建議包括教學團隊建議、教學組織建議、評價與考核建議、教材編寫與選用建議、課程資源開發與利用建議、校內外實踐教學條件建議。
第十一條 課程標準制(修)訂程序
(一)起草。課程標準由各課程歸屬組室成立課程標準制(修)訂小組,認真學習研討,充分調查研究,提出課程標準編寫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學經驗和專業實踐經驗豐富的專任教師和校外兼職教師執筆起草。
(二)論證。教研組負責組織相關教師、行業企業一線專家,集體討論修改,形成課程標準初稿。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對課程標準初稿論證審議并提出修改意見,教育教學部再次組織修改定稿最終報送教務處。
(三)審批。教務處組織專家對課程標準進行審核,分管副校長召開教學指導委員會,經會議審定后執行。
第十二條 課程標準執行和管理
(一)課程標準是學校的基本教學指導文件,必須嚴肅認真執行。教研組要認真依據課程標準,選用教材或立項編寫校本教材,建設教學資源,組織實施教學,進行教學評價。
(二)任課教師應理解掌握課程標準的內容,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各教研組在執行課程標準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向教務處報告,研究并妥善解決。
(三)教務處應對課程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經常性檢查,學期初、期中、期末教學檢查時,將課程標準執行情況列入檢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課程標準的完善與優化須經過多次實踐檢驗和修正。隨著行業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要求適時對課程標準進行修訂。對課程標準進行調整時,應向教務處提出修訂申請并報學校審核備案。
第四章 教學運行管理
第十三條 排課
(一)制定學期開課計劃
各院系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確定學期開課計劃,并在教務管理系統完成開課計劃錄入工作。
(二)配備師資
教研組依據開課計劃,提出教師配備需求,教務處擇優、合理安排任課教師。
(三)下達教學任務
教務處負責根據開課計劃和師資配備情況下達教學任務書。
(四)編制教學進程
教學進度表是每學期各教學班級具體的教學安排。教學進程表應包括各班級的集中實踐教學、職業角色體驗、考試周安排等內容。教學進程表由各教研組根據校歷、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擬定,教務處審批后隨課程表一并公布。教學進程表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五)編制課程表
課程表是安排各專業班級所授課程的上課時間、地點以及教學進程順序等環節的調度依據,是全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課程表由教務處編排于每學期初公布。課程表一經公布,不得隨意變動。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調、停、補課,須提前一天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審批。
第十四條 教學組織與實施
(一)制訂授課計劃
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內容和學時安排編制授課計劃。授課計劃應完整、規范,明確課程的教學內容和進程安排等。任課教師應于開學前一周完成授課計劃制訂工作,并按要求上傳至云存儲平臺。授課計劃經教務處審定后執行。授課計劃一經審定不得隨意變更。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動,應按上述程序審批。
(二)編制教學設計
任課教師應根據授課計劃編制教學設計方案。教學設計方案應包含明確的教學目標、具體的教學內容和教學任務、突出的教學重難點、合理的教學過程設計、恰當的教學方法。任課教師應于開課前一周編制完成,并按要求上傳至云存儲平臺,經教務處審核后執行。
(三)教學組織
任課教師按照學校公布的課程表進行授課。授課內容、教學環節、教學方法應與教學設計方案基本保持一致。鼓勵教師在完成教學基本內容的前提下,創新性的開展教學。任課教師每次授課后應認真填寫教學反思。
(四)課程考核評價
課程考核評價由教務處會同師德學術委員會實施。教務處負責課程考核評價的統籌安排。
(五)成績登載與管理
教研組負責組織教師做好試卷評閱、成績錄入、成績統計與分析等工作。教務處負責根據相關學業成績管理規定做好學分折算、成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條 教學檢查
教務處和各院系通過實施期初、期中、期末和日常教學檢查,及時掌握教學情況,發現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一)期初教學檢查
對開學前各項教學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包括:任課教師配備、教材供應、授課計劃和教案制訂、教學設施配備、實習基地落實等情況。
(二)期中教學檢查
通過材料檢查、召開師生座談會等方式對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授課計劃等教學文件的執行程度及教材選用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三)期末教學檢查
對試題命制、期末考試組織與實施、下學期排課等工作進行檢查。
(四)日常教學檢查
教務處建立日常教學檢查工作組,按照期初制定的日常教學檢查工作計劃(方案)對課堂教學組織與實施進行檢查,對違反教學管理規范的行為和偶發事件進行及時處理。
第五章 教師教學工作規范
第十六條 師德師風
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堅持言行雅正,遵守學術規范,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積極奉獻社會。
第十七條 教學紀律
(一)教師應提前兩分鐘到達上課地點,按時上下課,不能無故缺課、遲到或早退。不得擅自停課、調課,私自請人代課。如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教務處提出,經批準方可調課。教師進入課堂,必須關閉所有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
(二)教師上課時應服飾整潔,儀表端莊,言談得體,舉止文明,嚴禁吸煙;
(三)嚴禁教師利用職務之便,向學生索取或收受禮品或現金,不得對學生挾嫌報復;
(四)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題,不能隨便調整學生的考核評價成績或總評成績,學生的考核評價成績要按時上交;
(五)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填寫班級日志。
第十八條 教學過程管理
(一)教學設計與教學準備
1.教師應根據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要求,對接職業標準(規范)、職業技能等級標準等,結合專業特點,開展課程教學設計,將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學過程,落實課程思政教學任務。
2.教師應按照課程標準的要求,全面、深入鉆研教材,處理好本課程與相關課程的銜接。根據學生情況,注重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明確重點、難點,科學合理地安排教學內容。
3.教師要廣泛收集有關資料,了解本專業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典型生產案例及時納入教學內容,精心設計教學中的各個環節。
4.教師要對教學環境、教學設備、工具材料等硬件逐一檢查和落實;對于技能實訓課或操作性較強的教學內容,應在課前進行試做,并做好材料、設備的準備工作。
5.教師原則上按授課計劃每一學時設計一個教案,教案內容主要包括:教學目的、目標群體、教學環境、教學方法、教學過程、作業和課后反思等內容。
6.同專業、同年級、同課程的任課教師應統一授課計劃,教師備課以個人備課為主,集備組統籌教學內容。
(二)教學實施
1.教師上課時必須攜帶教材以及所需的教具、參考書等其它材料,至少提前兩分鐘到達上課地點并做好教學準備。
2.教師授課的基本要求是遵循教學的基本規律和原則,目的明確,講授正確,重點突出,語言準確,嚴密組織各教學環節,有效控制課堂秩序,注重雙邊活動。
3.教師要準確理解專業及課程目標,根據課程標準要求,針對不同生源分類施教、因材施教,向學生系統地教授該課程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努力提高學生的認知水平,全面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4.教師應不斷更新教育理念,創新教學模式,更新教學手段,革新教學方法,積極推進課程教學改革,開展項目教學、情境教學、模塊化教學,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5.教師應熟練運用信息化教學手段,合理運用平臺、技術、方法和資源等,實施線上線下混合教學,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不斷提高教學效果。
6.教師要結合專業和課程特點,在教學內容和教學各個環節中不斷探討、總結專業教學與全面育人有機結合的途徑和方法。
(三)輔導答疑和批改作業
1.教師應及時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和學習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準備,及時做好輔導答疑工作,輔導答疑應著重幫助學生解決疑難,改進學習方法,啟發學生思考,輔導答疑時既要熱情幫助基礎較差的學生,又要注意滿足優秀學生的需要。
2.任課教師進行輔導答疑要做好相應記錄,輔導答疑可采用個別進行,也可集體進行。
3.教師要重視作業練習,精心設計,及時布置,作業應緊扣教學內容的重點、難點,選題以鞏固知識和形成能力為目的,作業次數和分量要適度,認真做好準備,深入進行指導。
4.教師要及時、認真批改作業,對作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進行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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