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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申請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同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青島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兩張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
3、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復印件:第一頁、第二頁印在一張A4紙上;農村建檔立卡的《扶貧手冊》復印件。
4、除上述之外的其他經濟困難情況的請務必在申請表上填寫明確的家庭收入,以便后期認定。
備注:國家助學金原則上按學年申請和評定,每學期動態調整
一、新增統計范圍
1.利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信息查詢”模塊的“重點保障人群信息查詢”功能,比對核實新增的特殊困難學生,尤其關注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2.利用山東省特殊困難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在線比對平臺,比對核實新增的特殊困難學生。
3.第二學期新轉入且獲得2022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的普職融通學生。
4.第二學期因遭遇突然變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停發統計范圍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均在停發范圍之內:
1.已辦理退學或轉學的學生;
2.學生違法違紀受處分期間;
3.休學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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