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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學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學生安全,特制定《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實行交通安全責任校園領導負責制,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師生出現的各類交通事故,全面負責指揮協調應急演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布命令,啟動預案。
組長:校長、書記
組員:中層干部
二、基本原則
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生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處理辦法
1.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所有教職工、學生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學生報告至學管處林凡濤主任,教師報告至楊培主任,林、楊兩位主任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撥打“110”請求交警協助,并分別將情況匯報至徐冬焱副校長,主管校長立即報告給吳章鑫校長,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并報告上級。
2.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4.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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